【導語】對于違法停車很多時候我們都會遇到,如果車輛被交警拖走,怎麼辦?
如果發現車輛被拖走的話,駕駛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車輛行駛證、駕駛證,前往開具處罰單據的交警大隊,按照處罰決定,繳納相應的罰款,交警開具放車單後,即可取回車輛。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并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将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并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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