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業務整頓接踵而至,在中小銀行獲客、攬儲承壓之下,部分銀行推出“短期長息”按“周期派息”的産品,雖然“周期内”提前支取按活期計息,但本息仍可在滿一個周期(比如1年)後提前支取,不必等到産品最長存期(比如5年)仍然能保證滿期(5年期)最高收益率。1月20日,多位業内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這與之前被叫停的“靠檔計息”本質一樣,是“換湯不換藥”,還存在變相“高息攬儲”之嫌,銀行資産端和負債端的匹配程度也可能會被監管密切關注。
銀行熱推“周期派息”存款
互聯網存款整頓風暴席卷,1月20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部分互聯網平台上針對存量用戶的銀行存款産品推介雖尚未“完全終結”,但産品已大量下架,在售産品宣傳标注也有了“微調”。某互聯網平台上銀行存款産品銷售頁面此前“領助力券、最高獎勵XXX元、收益由高到低篩選”等标注已消失不見。
回溯1月15日,商業銀行互聯網存款新規“靴子”落地,新規明确“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但不限于由非自營網絡平台提供營銷宣傳、産品展示、信息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對于中小銀行而言,“攬存”渠道調整勢在必行,吸收存款能力面臨挑戰,為此,一方面,各行紛紛發力自營平台“拉新促活”,另一方面,取代“助力券”等形式,“周期派息”成為不少存款産品的主打賣點,并越來越受到中小銀行的青睐。北京商報記者查詢發現,藍海銀行、衆邦銀行、遼陽銀行等多家中小銀行都推出了這類存款産品。
比如藍海銀行在售的“周期派息”存款産品,存期5年,派息周期包括每7天、30天、90天、180天、360天派息。根據派息周期長短相關産品存款利率最低年化3.6%,最高4.7%。
以該行推出的藍貝貝360天産品為例,50元起存,存期5年,滿期年化利率4.7%,每360天派息,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支取。
根據計息規則,該産品每滿360天為一個付息周期,每存滿360天,即本周期按滿期年化利率4.7%計息,并将利息自動兌付至電子賬戶,本金将自動續存到下一個計息周期,最長續存期5年,到期後本息自動轉入認購賬戶。
根據該行客服介紹,若未存滿一個付息周期(360天)則根據實際存款天數按活期利率計息,若已存滿一個付息周期未滿下一個付息周期,比如存入365天,前360天按照滿期4.7%計息,後5天則按照活期計息。
滿1年提前支取也可享受5年期利率水平?
從這類“周期派息”産品的特點可以發現,是将一個較長期限的存款産品分成了較短的周期,無需等到最長約定期限,存取靈活且能較好兼顧收益率。在零售金融專家蘇筱芮看來,這種“周期派息”産品目的是為了優化金融消費者體驗,增強用戶黏性。每一個周期實際上相當于“鎖定期”,“鎖定期”内強制取出隻能按活期計息,不像靠檔計息産品在“随時抽身”的同時,還能獲得高息回報。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也注意到,在“周期派息”銀行存款産品頁面計息規則介紹上,僅提示存滿一個周期利息自動兌付至賬戶,本金自動續存至下一計息周期,并未表述是否可以提前支取本金,而這關系着産品實際流動性管理情況。
就此,北京商報記者向衆邦銀行、藍海銀行、遼陽銀行等多家銀行咨詢,均得到了肯定的答複,即滿一個周期時就可提前支取本金和利息,同時利息按滿期年化利率結算。
衆邦銀行工作人員介紹一款衆惠存5年期30天付息産品時表示,該産品滿30天付息,利率4.18%,若想一個周期就支取,在第31天,年化4.18%的利息到電子賬戶後,就可以選擇提前支取,本金也可以支取到電子賬戶内。
遼陽銀行工作人員以該行一款臻惠存年享2号産品舉例,該産品期限5年,滿1年付息,存款利率4.875%。可以選擇不拿滿5年,隻要滿1年即按照年化4.875%付息,且屆時本金和利息均可取出。藍海銀行工作人員也表示,滿足一個周期,利息兌付時就可以本金連帶滿期年化利率水平計算的利息全部支取。
如此來看,也就意味着,投資者選擇一款“周期派息”的産品,1年時間可以取出,但拿着5年期水平的利率。而這類“周期派息”的産品利率較一般的定期存款産品普遍更高。比如藍海銀行App界面顯示,該行定期存款産品期限介于3個月-5年之間,年利率介于1.65%-4.8%。其中1年期整存整取的産品顯示最高年利率2.25%。與前文所述的360天周期付息利率4.7%的産品利率形成鮮明對比,若“周期付息”則表明銀行獲取資金成本被顯著擡升。
“比照銀行1年定期定存的利率,此類分期派息産品采用的是5年期利率,因此對市場用戶仍具有吸引力,與5年定期存款相比,此類分期派息産品顯然期限更短,從機構角度看,這也對機構資産端的風險定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蘇筱芮如是說。
“擦邊球”争議
當北京商報記者詢問一家民營銀行相關負責人是否考慮做這種類型的存款時,得到的答複是:“這感覺和靠檔計息差不多,擔心風險大,我們不敢做。”
而在業内人士看來,是否能提前支取本金是判斷這類産品是否存在風險的關鍵。
多位業内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如果本息皆可按周期取出,則與之前被叫停的“靠檔計息”無本質差别,是“換湯不換藥”,還存在變相“高息攬儲”之嫌,更有可能被監管關注。
“靠檔計息之所以被叫停主要有兩方面問題。第一,這是一種變相的價格競争,‘高息攬儲’,擡升銀行負債端的成本,進而影響銀行貸款利率,推高實體經濟融資成本;第二,會引起商業銀行負債端的不穩定,形成期限錯配,造成流動性問題。而上述‘周期派息’産品表面上看隻是派息,但實際上卻可以取本金,這跟靠檔計息沒有本質區别,原本是5年存款産品,每年派息又能取出,實際上就變成1年期的存款了,明顯把負債端的期限縮短,造成與資産端期限錯配,舉個極端的例子,如果客戶都選擇在一年的期限取錢,但是銀行貸款放給客戶5年一時收不回來,這邊存款客戶又急要錢,銀行很容易就會出現流動性風險。”某國有大行投資人士對北京商報記者如是說。
在他看來,“周期派息”的形式或許可以有另一種探索。“如果隻是付息不取本金,這倒可以看作是一個創新型可以嘗試的産品,我們也在考慮研究是否可以設計這類的産品,比如現在養老産品同質化比較嚴重,期限又很長,如果按周期派息每隔半年或1年提前拿到利息,來應對日常開支,或許更符合居民消費習慣。”上述國有銀行人士如是說。
銀行業資深分析人士王劍輝進一步對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周期派息”如果允許本息提前支取,可能涉嫌違規,與靠檔計息沒有本質差别,而且利息更高吸引儲戶的“效果”可能更強,造成銀行資金匹配潛在失衡的風險更大,更有可能被監管關注。“成本付出(簡單理解為銀行付給存款人的利息)剛性增多,收益(簡單理解為貸款人給銀行利息)不一定能相應提升。如果收入真的能同步增長,那就意味着實體經濟負擔加重。同時銀行資産端和負債端的匹配程度也可能會被監管密切關注。”王劍輝如是說。
回顧之前被叫停的靠檔計息産品,這種産品此前提前支取時不按照活期利率計息,而按照存款時間分段計算利率。但該類産品違反了《儲蓄管理條例》第24條:未到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應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去年3月,央行發布《關于加強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強調按規定要求整改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檔計息等不規範存款“創新”産品,去年底,六大行聯手叫停靠檔計息存款産品,此後各銀行紛紛跟進,自2021年1月1日起,調整靠檔計息存款産品計息規則,提前支取計息方式由靠檔計息調整為按活期利率計息。
蘇筱芮認為,“分期派息”産品目前處于監管空白,這種“短期長息”的産品或為中小銀行為攬儲而實施的無奈之舉,當前存款業務面臨“内憂外患”,在靠檔計息規則調整、結構性存款壓降、互聯網存款外部渠道受限的多層重壓之下,中小銀行獲客、攬儲艱難。蘇筱芮建議,應适當地為中小銀行攬儲營造合理、寬松的環境,否則散戶資金大量流向權益類市場,負債端的“缺血”可能傳導至資産端,進而影響到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服務能力。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馬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