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浙江省教育廳宣布取消中考保送生。同時被取消的,還有中考中的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
雖然取消了保送,但中考新方案明确提出要完善名額分配制度,以推動初中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優質示範普高分配比例從2018級學生開始不低于60%,初中不論是民辦還是公辦,均以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分配。
和原來的保送生相比,“定向分配”增加了中考環節。中考結束後,高中将根據這些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中考成績和志願進行錄取。
考哪些?
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包括道德與法治、曆史與社會,簡稱為“社會”)和體育與健康等六科作為統一考試科目;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試标準和要求,由學校組織實施,成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怎麼考?語文、數學、外語、科學、社會的學業水平考試以省教育廳編制的《浙江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說明》為依據。
命題突出解決問題能力和實踐能力。以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命題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與學生生活的聯系,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2020年各地全面開展外語聽說能力人機對話和科學實驗測試。
學業考試可采取閉卷、開卷、開閉卷結合和機考等不同考試形式。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70至0.75之間。其中體育與健康考試分值不低于總分的5%。設區市自行組織命題,也可合作命題和委托省教育廳教研室命題。
怎麼評價?
考試成績呈現方式,可以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等級”呈現。
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側重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等内容。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高中各類招生錄取中真正發揮作用,可采取綜合等第或折分方式計入總分,也可以采取品德表現加學生最優秀的其他1—2個維度的等第或折分方式計分。
學生品德表現采用寫實描述的方式呈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的評價結果分三個等第,用A、B、C表示,分别代表“優秀”“合格”“需努力”。各維度評價等第比例由設區市教育局确定,學校根據要求實行總量控制。
到2020年,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成為學生畢業和各類招生的基本依據,注意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各個維度的獨立意義。
怎麼招生?
建立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逐步形成全面考查、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招生制度,切實改變以考試分數為唯一标準的做法,為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1.完善名額分配招生
大力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尤其是初中學校優質均衡發展,實行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内初中的辦法,招生名額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
其中優質示範普通高中學校分配比例從2018級學生開始不低于60%(現已經達到50%以上),有條件的地方應努力提高分配比例。招生名額要向農村初中傾斜。取消保送生招生。
2.實施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包括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兩種方式,總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20%,其中特長招生控制在5%以内。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的特長項目,可以跨設區市實施招生。
3.改革統一招生
積極探索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相結合的統一招生辦法。
4.完善中職統一招生平台
按屬地管理原則,把各類中職學校統一納入市縣同一招生平台有序招生。
怎麼管理?規範辦學行為、招生行為,為學生創造公平的競争機會,營造風清氣正的教育環境,增強人民群衆的滿意度和獲得感。
嚴禁擅自提前招生,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學業水平考試後進行。嚴格控制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落實“減項、降分”要求,取消體育、藝術、科技等獎勵類學生加分項目。
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應在本地範圍内招生,未經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核準不得跨區域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繼續實行跨區統籌招生。普通高中學校嚴格執行取消“三限生”“借讀生”規定,嚴禁挂靠學籍,做到“人籍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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