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為什麼會被告知義務?2020年7月,李女士投保了某保險公司康健無憂重大疾病保險,保額20萬元,投保時業務員就投保單的健康事項詢問其身體情況時,李女士表示自己身體狀況很好,無住院記錄,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投保人為什麼會被告知義務?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投保人為什麼會被告知義務
2020年7月,李女士投保了某保險公司康健無憂重大疾病保險,保額20萬元,投保時業務員就投保單的健康事項詢問其身體情況時,李女士表示自己身體狀況很好,無住院記錄。
2021年11月,李女士向保險公司提交理賠資料,病曆顯示她在2021年10月因心髒病、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重度脂肪肝等多種疾病就診,保險公司理賠人員結合保單及病曆信息記載内容,初步判斷客戶疑似投保前存在病史,并進一步調查核實,李女士在2020年5月因頭暈、嗜睡前往醫院門診治療,初步診斷為腦供血不足,MRI報告診斷顯示雙側額頂部腔隙缺血竈。
2021年12月,因李女士帶病投保,未如實告知,公司按照條款約定,做出了拒賠解約不退還保險費的理賠結論。
案例分析
該案屬于投保人帶病投保而導緻拒賠的情況。李女士投保前兩個月因身體不适在醫院門診治療,投保時隐瞞本人身體的真實情況,而該事實直接影響保險公司對承保标的做出正确的結論判斷。後來經保險公司調查發現其投保前病史和未如實告知事項,認定為帶有主觀故意性質的帶病投保行為,根據保險法第十六條,以故意未如實告知拒賠解約不退還保險費。
風險提示
保險消費者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既遵循了相關法律規定,也能夠避免因未如實告知出現的理賠問題。“如實告知”是保險人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基礎,也是投保人履行的基本義務。最大誠信原則為保險基本原則之一,提醒廣大消費者,投保時請如實履行告知義務,買保險千萬不要存有僥幸心理,以避免潛在的理賠糾紛和經濟損失,如實告知才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遇到個别銷售人員誘導客戶不如實告知,消費者也不要聽信,必要時可以舉報,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損害。
(燕都融媒體記者李紅波 通訊員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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