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個小孩算超員嗎?”
看完這幾則案例,
相信你就會找到答案!
七座面包車拉了7個大人和3個“不占座”的小孩
5月11日16:40許,江門市高速交警三大隊執勤民警在梁金山服務區開展“遏事故、保安全”專項行動,對一輛号牌為桂LB***9的小型面包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核載7人,實載10人(7個大人和3個小孩),超過汽車原核定人數20%,屬于超員搭載。
執勤民警進行檢查時,司機解釋說“小孩抱着不占座位,僅在大人懷抱中,應該不算入超載人員中!”執勤民警立即對司機的錯誤認識進行了指正,并依法對司機作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同時并督促車上的超載人員自行卸客轉運。
如果我們車裡隻多坐了一個小孩的話,
算不算超載呢?
大家肯定都覺得一個小孩子而已,
他才多大,根本就不占座位,
當然是不算超員的。
先來看看
車輛超員計算方法
在道路交通安全相關法律法規裡,對于載客汽車的核載數量是以人數為計算的,對于乘車人的身高、體重、年齡并沒有作出規定,所以車輛是否超員,是根據實際乘車人數有沒有超過核定人數标準來計算的,并不區分大人還是小孩。就算一輛核載五人的轎車上坐了五個大人加一個小孩(或者嬰兒),哪怕這個小孩沒有占座位,那也是六人,算超員。
可能有人說,對于嬰兒難道不應該網開一面嗎?交警在實際執法中難道就不能人性化一些?但是當事故來臨時,事故的傷亡人數統計可不管你是大人還是小孩又或者是嬰兒,有一個算一個。因此,駕駛人在出車前一定要注意嚴格按照車輛的核載人數來進行乘坐,如果坐不下的話建議分車出行或者分批次出行。
多坐幾個人,
就不用麻煩多跑一趟了!
有這種想法的司機
後來到底怎麼樣了?
惠州:男子駕車外出遊玩,一輛5座小車竟搭載了9人!
天氣熱,不少人有外出遊泳的計劃。2018年06月18日,惠州交警發現一輛核載5人的私家車内,竟搭載了9人,全車除了1名司機和2名大人外,其餘6名全是小孩,且小孩年齡在3至9歲之間。
一輛5座小車竟搭載了9人▼
經進一步查詢,交警發現該車自2016年起就沒有進行年檢,且有多達19宗交通違法未處理。
經了解,駕駛人徐某帶着老婆孩子以及徐某的姐姐和孩子一起從惠東平山往巽寮遊玩,為了方便就擠在一輛車出發。
清遠:“趁墟”搭載同村鄉裡,卻犯超員、違規載客、人貨混裝!
2018年9月22日上午11時27分,清遠市連州交警大隊東陂中隊在X835線東保公路執勤巡查,當巡邏至保安鎮福山路段時,發現一輛懸挂湘L2**22号牌的輕型倉栅式貨車有超員的嫌疑,随即依法上前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民警發現,原本核載6人的貨車,駕駛室裡載了11人,超員5人;而打開貨廂門檢查時發現,貨廂裡竟然違規擠了7人。同時,民警還發現貨廂裡放有一瓶煤氣、兩瓶柴油以及其他的貨物,人貨混裝,加上路窄彎多,存在極大的安全隐患。
面對民警的詢問,駕駛人承認,車内乘客都同屬保安鎮嶺咀村委會,而恰逢保安鎮的圩日,于是就想着搭載村民們一起回去,并未意識到這種行為是違法的。
執勤民警對駕駛人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現場開具強制措施憑證,依法扣留其機動車作進一步處理。
此外,考慮到乘客中有老人和小孩,民警駕駛警車将年老的乘客和小孩平安送回家中。
深圳一司機的五座小型轎車竟搭載七名學生
近日,深圳交警發現深圳一司機的五座小型轎車竟搭載七名學生,而且,孩子不在前後排入座竟被加塞後備廂。
今年3月7日上午,深圳交警組織警力對粵N59986号小型轎車進行查處,7時40分許成功将該車輛查獲。
溫馨提醒:
從這些案例大家都明白了,汽車搭載的乘客是以人數為單位計算的,無論是一個嬰兒還是小孩,都算一個個體,無論“占座位”與否,隻要超過車輛核定人數,都屬于超員搭載!
希望廣大駕駛人和家長們都注意這一點,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來源:廣州日報、廣東交警、江門交警、惠州交警、深圳交警、清遠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