鏟屎官怎麼養寵物?供稿:昌平法院轉自:京法網事,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鏟屎官怎麼養寵物?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鏟屎官怎麼養寵物
供稿:昌平法院
轉自:京法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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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寵物後被商家“偷梁換柱”?
給寵物拉架被咬傷,誰該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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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飼養寵物成為許多家庭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寵物在給人們帶來陪伴和快樂的同時,引發的侵權、買賣等糾紛日益增多,給“鏟屎官”們帶來了不少煩惱。
為預防和減少涉寵糾紛,培育社會文明養寵風氣,8月24日,北京昌平法院召開“涉寵物糾紛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對涉寵案件審理情況、案件特點進行介紹,并發布多起典型案例,倡導各方主體規範自身行為,依法文明養寵,共建和諧社區。
2017年至2021年,昌平法院共審理涉寵物糾紛民事案件119件。整體來看,涉寵物糾紛案件類型多樣,包括侵權、買賣、中介、保管、服務、返還原物、無因管理等糾紛。
▲審委會專職委員鄭維岩通報案件審理情況
其中,寵物侵權類案件占比超七成。主要分為寵物“抓、咬、撓”等直接與受害人接觸導緻受傷和非接觸性寵物侵權兩大類。經統計,寵物飼養者承擔全責案件68件。寵物買賣方面,網絡購寵存在“貨不符實”現象。網絡平台僅有商家單方的照片、視頻或文字描述,買家掌握信息不對稱,選定拟購寵物後易被商家“偷梁換柱”。此外,在寵物買賣、個人寄養、尋寵服務中,許多當事人缺乏留存照片、視頻的證據意識,陷入舉證維權難的困境。
昌平法院調研發現,此類案件多發的原因主要是消費者交易時未盡到審慎注意義務,寵物飼養者未采取充分的安全防範措施,監管缺失緻“無主寵物”傷人事件頻發等。
▲小湯山法庭副庭長王磊介紹典型案例
▲民一庭副庭長高琳琳介紹典型案例
小湯山法庭副庭長王磊和民一庭副庭長高琳琳圍繞寵物買賣、服務、侵權方面,通報了購寵、尋寵、寄養、傷人等多起涉寵物糾紛典型案例。
▲尹海萍主持通報會
生活中,小區寵物緻人受傷事件屢見不鮮。對此,昌平法院作出提示,與普通侵權适用過錯責任原則不同,飼養動物侵權一般适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當注重加強對飼養動物的管控力度,嚴格遵守《北京市養犬管理規定》等法律規定,積極采取必要安全措施,防止動物在管控失序的情況下對他人造成侵害。被侵權人則應提高證據意識,及時留存傷情、事發現場、就醫記錄等相關照片及視頻材料,在戶外活動時,盡量避免撫摸、逗弄不熟悉的寵物,保持安全距離。
針對部分愛寵人士喜歡網上購寵的行為,昌平法院介紹道,網購寵物貓膩多,品種色号不符、販賣“星期寵”等現象時有發生,消費者應選擇具備資質且信譽良好的店鋪,購寵時簽訂書面合同,明确寵物信息、健康狀況、價款及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等内容,選中寵物後必要時到第三方寵物醫院進行全面體檢,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