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周剛剛入警一年多,也就是剛過了試用期沒多久,能成為人民警察,完成自己的理想,小周還是非常高興的,幹起活來也就是勁頭十足,試用期考核被評為“優”,要說這一年來有什麼讓他不痛快的地方,那就要屬于他的待遇問題了,不是嫌少,省會城市,一個月3000多,的确不多,剛剛夠生活,而是大家一問他的工資時,都用種暧昧的眼神看着他“沒問工資,問你外快呢,誰不知道警察從來不指着工資生活啊!”小周很是郁悶,外快在哪呢,連毛都沒見着好嘛!
不過後來經曆的幾件事讓小周終于明白了,“外快”到底是怎麼來的!
第一件事:
小周是片警,也負責片區内的落戶材料提交。有一次一位30歲左右的大姐過來提交落戶材料,辦公室裡就他一個人,那大姐趁着小周審材料的時候從兜裡掏出兩張購物卡就往抽屜裡塞,小周趕緊關上抽屜,問:你幹什麼?大姐說,同志,我這着急給孩子上醫保,能不能給加加急。小周說,3個工作日-15個工作日肯定下來了,流程是這樣,隻能等!大姐還不死心,還想着往他手裡塞購物卡,小周嚴厲拒絕,表示:你再這樣把你架出去了啊!大姐這才悻悻的把購物卡收回去。
第二件事:
一天半夜,小周的片區有人報警說聚衆賭博,出警吧!一看,有兩夥人在打麻将,屋裡烏煙瘴氣的,幹脆都帶回派出所,因為已經後半夜了,就沒着急處理,第二天一大早,小周還下班,就接到一通電話,上來就叫哥,掰扯了半天才知道是在一個朋友的飯局上見過一面,從社區民警通告牌上找到了自己的電話,打電話的目的呢,就是半夜抓的那夥人,有個是他哥們,從弟妹那聽說這事,想讓小周給通融通融,小周說,要真是聚衆賭博,那沒的說,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要不是,不用你打招呼也沒事!然後就把電話挂了。
這時,另一邊收起來的昨晚那幫人的電話想了起來,小周靈機一動,就過去看了一眼,屏幕上出現的是微信預覽“哥,你放心啊,我都跟負責你們這事的周警官打好招呼了,沒事!”這什麼情況?
那邊同事喊小周過去開工,詢問了一圈以及驗證了桌子上的錢之後,發現雖然打的不小,但也夠不上賭博,就是一個公司的同事聚會,搞了兩桌,估計是鄰居嫌吵就報警了。
這邊剛回到辦公室,電話又響了,又是剛才那小子,趕忙着問,周哥,咋樣?查清楚了沒?小周含糊的說,沒啥大事,甭操心了。挂了電話,果然那邊微信又想起來了“哥,已經辦妥了,周警官說沒事了,估計一會就能讓你們回家,那是我哥們,絕對靠譜,反正就是給點辛苦費呗,我先幫你墊着就行了啊!”
這下把下周氣的,想了又想,放人的時候問了問這個手機是誰的,然後單獨留下那人,語重心長的說,你這事本來就不算啥,查清楚了,讓你回去這是正常流程,可别相信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給你找關系啥的話!那人似懂非懂的走了,也不知道能信不!
反正,通過這兩件事小周算是知道了,什麼外快,什麼灰色收入,大多都是人們吹牛吹出來的,你一個小民警,沒實權沒能力,誰有啥要辦的事業 不會找你啊!再說了,真正犯得上找人的事,給你錢你敢收麼?
未成年犯的管理教育一.未成年犯的概念和特征
1,未成年犯的概念:指在監獄服刑的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的罪犯。
2,未成年犯的生理特征:處于發育高峰期,需要足夠的營養,需要有适應生理發展的客觀環境,需要獲得青春期生理衛生知識。
3,未成年犯的心理特征:心理發展迅速,但各方面發展并不協調。獨立意識強,認識能力差;自尊意識強,辨别和自控能力差;需要與滿足之間嚴重沖突。
4,未成年犯的行為特征:波動性,情緒多變,行為也出現被動;模仿性,受外界影響大,主要是模仿具有刺激性的攻擊行為;糾合性,尋找夥伴,易于形成飛正式群體;反複性。
二.未成年犯的管理原則與權益保障
1,未成年犯的管理原則:将未成年犯與成年犯分開關押的原則;教育改造為主,輕微勞動為輔的原則;依法監管與感化、挽救相結合的原則;管理方法與未成年犯身心特點相适應原則。
2,未成年犯權益保障的主要内容:受教育權力的保障;勞動權利的保障;民事權利的保障,包括隐私權和被監護權;訴訟權利的保障;對未成年女犯的特别保護。
三.未成年犯的刑罰執行與管理
1,未成年犯收押和轉送的規定:未成年犯管教所隻能收押未成年犯,收押後,應當在5日内通知未成年犯的監護人;未成年犯年滿18歲,剩餘刑期超過2年,應轉送成年犯監獄繼續關押改造。
2,未成年犯減刑的原則和條件:在把握減刑的條件、起始時間、減刑幅度、減刑間隔上适度放寬限制;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現的,一般在執行一年零6 個月以上即可提出減刑建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現的,一般在執行一年以上即可提出減刑建議,兩次減刑間隔應在6個月以上。
3,未成年犯假釋的條件: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間确有悔改表現,不緻在危害社會,接受教育改造表現突出的,可以予以假釋,但對犯罪公司的一要分子、主犯、累犯和罪行特别嚴重的未成年犯,應當從嚴掌握。
4,未成年犯釋放的規定:未成年犯服刑期滿,按期釋放并發給釋放證明書及路費,通知其家屬或由人民警察送回,具備複學、就業條件的,未成年犯管教所應當向有關部門介紹情況,提出建議。
5,未成年犯管教所警戒的形式:不實行武裝看押,圍牆可以安裝電網,在重要部位安裝監控,報警裝置。
6,對未成年犯使用警械的規定:原則上不使用戒具,除以下行為,有逃脫行為的,有使用暴力行為的,在押解途中的,有替他危險行為需要采取防範措施的。
7,生活衛生管理的内容與要求:飲食管理,應當保證其身體健康發育為比較低标準;住宿管理,以班為單位住宿,不少于3㎡/人,睡覺時間不少于8小時;衛生醫療管理;日常生活管理。
8,未成年犯會見、通訊管理及臨時離監的規定:會見管理,會見的時間和次數比照成年犯适當放寬,對于改造表現突出的會見時間比較長不超過24小時;通訊管理,經批準後可以與監護人及其他親屬通電話,必要時采取監聽;臨時離監管理,探親時間為5~7天,兩次間隔6月以上。
9,對未成年犯考核的規定:日常考核采用日記載、周評議、月小結的方法,由人民警察直接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獎懲依據。
10,對未成年犯獎罰的類别:獎勵包括表揚、物質獎勵、記功和離所探親;懲罰包括警告、記過和禁閉,禁閉期限為3~7天,期間每天放風兩次,每次不少于1小時。實施獎懲後,應及時通知其監護人。
四.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
1,未成年犯的教育方法:集體教育與個别教育相結合,課堂教育與輔助教育相結合,所内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
2,未成年犯的教育内容:思想教育,包括法律常識、所歸紀律、形勢政策、道德修養、人生觀、愛國主義教育等,定期舉行升國旗儀式,開展成人宣誓活動;文化教育,分為掃盲、小學、初中教育及高中教育,鼓勵自學,參加自學考試,合格後發給相應的畢業或結業證書;技術教育,進行職業技術教育和技能課程,合格後發給相應的結業證書及技術證書。
3,未成年犯教育保障的内容:師資隊伍,教師在在押人數的4%,罪犯不能擔任教師;教學設施,應當設立教學樓、實驗室、圖書室、運動場館等、配置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文藝、體育器材,各管區應當設立談話室、閱覽室、活動室;教育時間,每周不少于20課時,每年不少于1000課時,文化、技術教育時間不低于總課時的70%。
4,未成年犯勞動的性質:屬于習藝性質,即未成年犯的勞動以學習、掌握技能為主,同時注重勞動觀念和勞動習慣的養成。
5,未成年犯勞動組織實施的内容:勞動場所與設施要适合未成年犯特點;對未成年犯的勞動保護;對勞動時間規定每天不超過4小時,每周不超過2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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