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36歲女子方小萍,留着一頭短發,身形瘦弱,滿臉憔悴。家庭十分貧困,年幼時父親便去世了,唯一的哥哥也失去聯系杳無音信。
她的婚姻之路可以說十分的坎坷,25歲時,經人介紹認識了第一任丈夫。她以為會過上平淡幸福的生活,可誰知結婚不久,第一任丈夫就患上重病過世了。方小萍成了村裡最年輕的寡婦,村裡一些熱心腸的人不忍心看她就這樣孤獨地過一輩子,就勸她改嫁。
從此,方小萍開始了改嫁之路,10年間結婚6次,生有5個孩子,6任丈夫皆意外死亡。
方小萍改嫁給第二任丈夫後,本以為就這樣安定下來,誰曾想沒過幾年幸福的日子,悲劇再次降臨到她的身上,第二任丈夫也出了意外。後來她又結了三次婚,其中一任出了意外當場死亡。另外兩任也都是已離婚收場,不過離婚後一位出了車禍,一位患上喉癌出世。
為此方小萍背上了克夫、不祥的名聲,受盡了村裡的人指指點點。
第六任丈夫意外出世經曆了五段不幸的婚姻,方小萍選擇再次嫁人。她嫁給了一個大自己16歲的男人——陳明森。
2013年12月份,方小萍與陳明森領證結婚,婚後不久,方小萍便為陳家生下一個女兒。陳明森對方小萍非常好,二人日子過得簡單而幸福。可是好景不長,結婚僅半年,陳明森就因為車禍不省人事,經過八個月的治療最終還是撒人手寰,當時女兒才四個月。
在醫院照顧丈夫的這段時間,方小萍的體重從108斤迅速消瘦到70多斤,她日夜辛苦地照顧丈夫,四處借錢看病,隻盼望丈夫能醒過來。
想起陳明森,方小萍哽咽着說:我心想隻要能救他,哪怕隻是一個殘廢我也願意。
肇事方賠償了66萬元,但是在陳明森去世僅20天,方小萍與婆家因為賠償款的分配問題和孩子的撫養問題産生分歧。
方小萍被婆家趕出家門後,當時公公直接了當地對她說:你是在這邊呆不住的,你最好是快走。
而陳明森的弟弟甚至揮着拳頭說:老子這個(拳頭)就是法律,你娘家就你一個人,看你能把我怎麼辦。
方小萍認為婆家人是為了霸占賠償款才将她趕出來的,一家人因為賠償款的分配問題反目成仇。
婆家人:都是因為她克夫
66萬元的賠償款除去25萬的醫藥費,剩餘的41萬因為分配問題雙方未達成統一意見,所以當地司法所隻能将這筆錢先結凍了。
據當地司法所所長說目前的主要問題是:
1、陳明森在治療期間的開支問題
2、孩子的撫養問題未達成一緻
3、夫妻共同的财産與債務沒有分清楚
目前41萬的賠償金裡,隻有極少部分是有争議的。他希望雙方能盡快達成一緻,将這筆錢給他們。
當記者和方小萍剛到婆家時,年過八旬的公公便出來了。他剛一看到方小萍,滿臉都是厭煩的神情。
方小萍的公公說:如果不是兒媳張口就要10萬元的賠償款,事情也不會弄到如今的地步。兒子出事後,肇事方的賠償款遲遲沒有下來,看病和辦喪事的錢都是借的,根本拿不出10萬。
陳家人表示從2014年10月20日到2015年7月2日,陳明森的醫藥費共花了39萬多元。7月2日出院回家,7月7日晚上去世,安葬費大概花了4.9萬,再加上法檢費大概4、5萬元左右,所以66萬元的賠償金最終隻剩下了10多萬。他們并沒有想過霸占這筆錢,反而是方小萍一直咄咄逼人。陳家人稱最多隻能給方小萍3萬元。
這時一位陳家的親戚站出來說,他認為孩子由男方或者女方帶都可以,但是孩子的撫養費必須由村支部管理,以免任何一方揮霍一空,以後孩子該怎麼辦?
陳家老三說哥哥長年在外打工,每天也有兩三百的收入,這些錢都交到了嫂子方小萍手中。嫂子對哥哥很苛刻,經常身無分文。有時甚至連給摩托車加油的錢都沒有,隻能推着回來。他認為哥哥的死與嫂子脫不了幹系。
對于方小萍曾有過五段婚姻的事情,起初陳家人并不清楚,直到結婚後才知道。陳明森的去世,陳家人将原因都歸咎到她的身上。認為她就是禍害,去哪家哪家倒黴,就是一個克夫命。
從陳家弟弟妹妹口中了解到,陳明森出事當天,明明家裡有奶粉可是方小萍卻不停地打電話催他買奶粉回來,在慌忙回家的路上這才出了意外。而讓陳家人憤怒的是這筆錢他們認為應該留給孩子,方小萍卻開口就要10萬。
陳家人否認将方小萍趕出家門一事,因為給孩子買奶粉的事情發生口角,方小萍自己離開家,走的時候把東西都帶走了。
陳家人認為方小萍已經有4個孩子了,況且她沒有工作,根本沒有能力來養活一個孩子。所以他們堅決要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方小萍承認自己還有4個孩子,她解釋當年嫂子與别人跑了,哥哥将年幼的兒子托付給她後便去尋找嫂子了,這一去再也沒有回來過,侄子一直由她照顧。前幾段婚姻的失敗也都與侄子有關,侄子的存在,讓她遭到了夫家的嫌棄。而前幾任丈夫的死與她根本沒有關系,現在家中有三個孩子,兩個女兒一個侄子,任何一個孩子她都不會抛棄的。
陳家提出兩個方案:一是孩子交給陳家撫養,給方小萍3萬元的賠償款。二是孩子由方小萍撫養,留給孩子10萬元撫養費放在當地村委會,由她按月領取。
對于這兩個方案,方小萍都不接受。她認為丈夫的醫藥費根本沒有花39萬元。她堅持到醫院查看全部的住院清單。
拿着丈夫的住院清單,方小萍一筆一筆地計算,最終的結果是35.4萬元而非陳家所說的39萬元。
賠償金的分配問題,雙方争執不下方小萍與陳家人再次來到司法所,經過計算除去陳明森的安葬費、醫藥費、公公和女兒的贍養費、以及生前所欠的債務,最終隻剩下4萬多元。
對于這4萬元,陳家人同意全部給方小萍,但是對于孩子的問題,他們不會讓步畢竟哥哥年過半百才有這麼一個女兒,這也是他唯一的血脈。
陳家老三說:她沒有能力養,沒有固定工作。現在不是養一個孩子,而是三個孩子再加上她媽媽,一家五口人沒有一個勞動力,根本養不活。如果以後改嫁,因為孩子也會遭到嫌棄。
方小萍說她不放心将孩子給别人帶,自己怎麼都會養活孩子的,她會先借一點錢。但是她不認同這筆賠償金隻剩下4萬元,對于丈夫欠下兩個弟弟的債務她不願意替丈夫償還,女兒的撫養權也不會交給陳家。
最終66萬元賠償金還剩下14萬多元是有争議的,因為雙方協商失敗。司法所所長先處理了沒有争議的部分,除了孩子的撫養費和有争議的14萬元,其餘的錢财會在15天之後按照調解的方案進行分配,如果方小萍不接受要盡快到法院起訴。
方小萍不接受隻能得到4萬元的結果,而陳家人也不願意妥協,她決定去法院起訴。
方小萍是一個可憐而苦命的女人,年紀輕輕就經曆了6次婚姻,6次喪夫之痛。但無論如何,也希望雙方站在孩子的角度考慮問題,而不是因為錢财而不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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