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生殖醫學中心"胎"滿為患
一顆被冷凍了 27 年的胚胎被人"領養"後發育成正常的新生兒。她的誕生創造了人類胚胎保存的新紀錄,意味着隻要胚胎在液氮中保存得當,理論上可以無限期具有活性。
俗話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然而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 12 月 2 日報道,一個胚胎在被冷凍 27 年後,在今年 2 月才被一位女性從位于美國田納西州的國家胚胎捐贈中心"領養"。8 個月後,這名女性誕下了一個名叫莫莉的新生兒。
莫莉的健康誕生,也創造了人類生命新紀錄。對此,美國國家胚胎捐贈中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多年前使用的技術在胚胎保存能力方面或許沒有時間限制",意味着隻要胚胎在液氮中保存得當,理論上可以無限期具有活性。
技術:胚胎從冷凍到複蘇條件成熟
"目前冷凍胚胎技術已比較成熟,沒有太大的技術難度。"南開大學藥物化學生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帥領介紹,冷凍胚胎是試管嬰兒技術的衍生技術,一般來說,将 1 — 2 枚胚胎移植回人體子宮後,多餘的胚胎就會被冷凍起來。
"冷凍後的胚胎目前都是保存在液氮中,液氮的溫度為 -196 ℃,在液氮中細胞酶的活力幾乎完全受到抑制,也就是說細胞進程處于停滞狀态。"帥領介紹,胚胎在液氮中保存是不會衰老的,存儲時間長短對其發育潛能及孩子的健康狀況沒有顯著影響,目前解凍複蘇存活率幾乎能達到 100%。
人體細胞内 70% 都是水分,當水從液态轉為固态時會結晶,冰晶會刺壞細胞。怎樣才能保證胚胎不被凍壞呢?
"冰晶的形成是冷凍胚胎損傷的主要原因,因此目前胚胎冷凍技術就是要減少冷凍過程中形成冰晶。"帥領介紹,目前冷凍胚胎技術主要分兩種,程序化慢速冷凍和玻璃化冷凍。程序化慢速冷凍,就是使用計算機控制慢慢地降低胚胎的溫度,為了防止水産生冰晶,會加入冷凍保護劑,使其滲透并填充胚胎,取代胚胎中的大部分水;玻璃化冷凍,就是讓胚胎在高濃度冷凍保護劑中經過短暫處理,然後直接放到液氮中。
天津醫大二院生殖醫學科胚胎實驗室主任杜湧瑞表示,2008 年以後全國的生殖醫學中心基本上都是采用玻璃化冷凍的方法。目前生殖醫學中心使用的冷凍試劑盒多為進口商品化試劑盒,不過目前已經有國産冷凍試劑盒獲得了批準文号,即将上市了。
在胚胎冷凍保存的過程中,還需要避免被細菌和病毒污染。"胚胎冷凍保存的載體分為開放式和封閉式兩種形式。在冷凍時,開放式載體的降溫速度會快些。不過,由于無法對液氮進行有效的消毒,理論上存在被細菌和病毒污染的風險,但是目前還沒有相關報道。"杜湧瑞介紹,一般來說,生殖醫學中心會把乙肝病毒攜帶者和梅毒陽性患者的胚胎單獨保存,以避免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風險。
經過漫長"冬眠"的胚胎要想最終"醒"過來,還需一個複蘇過程。複蘇過程就是用解凍試劑,通過調節滲透壓,讓水重新回到胚胎内,一般來說,10 分鐘左右就可以完成解凍過程。
現實:我國生殖醫學中心"胎"滿為患
冷凍胚胎技術随着試管嬰兒技術發展起來,目前該技術廣泛運用于輔助生殖上。在我國,冷凍胚胎技術發展得比較成熟,越來越多的家庭得益于此。
2017 年,廣東省中山醫院成功降生了一個冷凍 18 年的"冰寶寶",這也是國内目前冷凍時間最長的"二胎冰寶寶"。而與她當年同時誕生的另一枚姐妹胚胎,如今是她 18 歲成年的姐姐。
"目前國内有近 500 家生殖醫學中心,每個中心都會設有胚胎冷凍保存間。"杜湧瑞介紹,一般冷凍間會配備十幾個到幾十個液氮儲存罐,液氮罐都裝有自動報警系統,每天都會監測液氮面的高度和罐内的溫度,低于一定數值的時候,就會提醒及時補充液氮。此外還會有防盜、防錯配等相關設備的支持。
大部分生殖醫學中心在進行試管嬰兒治療的時候,都會與患者夫婦簽署一個《胚胎和囊胚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就剩餘胚胎是否保存,超過保存期是否選擇将胚胎丢棄等問題進行确認。保存會有一定費用,并且可簽訂 1 到 2 年的保存期協議。保存期限臨近,中心就會通知保存人并且詢問是否續費繼續保存。
"很多還想生二胎的夫婦可能選擇續費保存,但還是會有夫婦遺忘自己的冷凍胚胎。"杜湧瑞無奈地表示,盡管已經簽訂過協議,但是大多數生殖醫學中心在保存期滿後還會繼續保存胚胎,因此目前很多醫院的冷凍間都是"胎"滿為患,液氮儲存罐不斷增加。規模小的中心每年增加幾個,大的中心每年要增加十幾甚至二十幾個,一般一個 35 升的儲存罐,可以儲存上千個胚胎。
"目前很多中心還保存着 2000 年左右冷凍的胚胎,冷凍期超過 10 年的胚胎數量也不少。"杜湧瑞說,其實超過 20 年的冷凍胚胎,由于母體的年齡已經很大了,幾乎不會再選擇複蘇植入了,隻有極個别案例,在一胎子女意外死亡後,選擇複蘇冷凍胚胎,冒着高齡妊娠風險複蘇植入胚胎。
中華醫學會生殖醫學分會"冷凍胚胎保存時限的中國專家共識"建議,冷凍時間超過 10 年,女方年齡超過 52 歲,保留冷凍胚胎意義不大,且造成大量醫學資源浪費。
未來:冷凍胚胎相關立法待完善
此次這名虛歲 27 歲的"大齡"寶寶誕生,再一次引起人們對冷凍胚胎倫理方面的讨論。很多人擔心,假如一對夫婦的冷凍胚胎在二十多年後解凍,并且植入患有不孕症的女兒體内,那麼女兒生下的是這對夫婦的外孫(女)呢還是兒女呢?
對于這個擔心,杜湧瑞表示,目前我國對冷凍胚胎的管理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範》中規定,禁止醫療技術人員實施代孕技術,禁止實施胚胎贈送。在司法實踐中,非法買賣冷凍胚胎的,該民事行為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也就是說,隻能是冷凍胚胎父母雙方簽字同意,才可以複蘇胚胎,而且胚胎隻能植入其母親的子宮内。
但目前在冷凍胚胎監管過程方面,世界各國都面臨着法律不完善的問題。
2014 年,一對夫婦通過試管嬰兒手術取得 4 個胚胎,還沒來得及進行移植,這對夫婦就因車禍去世。雙方父母希望獲得胚胎處置權,但法院認為,施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過程中産生的受精卵具有發展為生命的潛能,是含有未來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成為繼承的物品,因此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關于冷凍胚胎處置權的案例近些年并不鮮見。
冷凍胚胎究竟是人還是物,目前理論界衆說紛纭,國外判例也多有分歧。當夫妻雙方均已離世後,在醫療機構保存的冷凍胚胎是否屬于遺産,能否繼承也是争議的焦點之一。
随着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以及民衆需求的增加,因輔助生殖技術而産生的糾紛越來越多。而立法不完善,将導緻法院的裁判困境更加凸顯。胚胎生物學屬性有可能涉及子女身份的認定、财産的繼承、侵權損害賠償等諸多法律問題,因此立法應保持一定的前沿性,随着我國相關醫療科技的發展,部門規章也應當盡快修改完善。
來源: 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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