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16時20分許,深圳東部高速交警大隊民警在鹽排高速鹽田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小型面包車後座乘客未系安全帶,于是要求駕駛員靠邊停車。經檢查,該車除了駕駛室座位以外,後排座椅全部被拆除,第二排乘客坐在塑料闆凳上,第三排乘客更是直接坐在車廂裡。該車核載7人,實載9人,屬于超載行為。民警對司機和乘客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和安全知識教育後,及時将乘客轉運,并依法對司機做出相應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運營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處兩百元罰款,記6分。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幹道行駛,機動車駕駛人和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罰款五百元。
駕駛不符合技術标準的機動車的,處一百元罰款,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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