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興國
上一篇解說了屯卦卦辭和屯卦初九之辭,下面繼續——
六二 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六二之變,屯之節,上坎下兌。坎王則兌廢。
屯如、邅如、班如皆盤旋不進之貌(《周易尚氏學》)。坎王則兌廢,其運逢廢,不利有攸往,故“屯如邅如,乘馬班如”,盤旋不進。
乘馬:車馬。之卦節三至五爻為大離,離為乘(《同人·九四》),離為馬(《晉》《渙·初六》)。離為火(《說卦》),“火以圜”(《考工記》),圜為火象,因而離為輪(《既濟·初九》《未濟·九二》)、離為車(《大有·九二》)、離為輿(《睽·六三》)、離為乘(《同人·九四》)。離為火,“馬,火畜”(《五行大義·論治政》引《錄圖》),故離為馬。
《左傳·昭公九年》:“火,水妃也。”《左傳·昭公十七年》:“水,火之牡也。”五行理論以相克相勝的一對關系為夫婦,《周易》亦然。
《五行大義·論八卦八風》:“其配五行者,乾、兌為金,坎為水,震、巽為木,離為火,坤、艮為土。”按:《周易》以艮為金(《蒙·六三》《噬嗑·九四》《蠱》《巽·九五》)。
《贲·六四》《随·六三》以兌金與離火為夫婦;《鼎·九二》以艮金與離火為夫婦;《随》《歸妹》《睽·上九》《屯·六四》以兌金與震木為夫婦;《小畜·九三》以兌金與巽木為夫婦;《蒙·六三》以艮金與巽木為夫婦。總起來看,《周易》常用的夫婦關系為金火、金木組合。
屯卦六二之變,之卦節下卦為兌、二至四爻為震、上卦為坎。兌金與震木為夫婦,故曰“婚媾”。《說卦》以坎為盜寇,于《需·九三》可證;坎為子(《師·六五》《蒙·九二》),或可視為兌震夫婦之子,故曰“匪寇”。匪,非。然而,細查《周易》三言“匪寇,婚媾”,見于《屯·六二》《贲•六四》《睽•上九》,皆因卦中有兌——兌為奪、為強取,故兌亦為寇;兌為夕、為暮夜,古俗娶女以夜,故曰“匪寇,婚媾”。遇兌而言婚媾蓋因兌主秋分,象征成熟。坎為隐伏,坎寇實指小偷;兌為強取,兌寇實指強盜。
字,妊娠也(李鼎祚集解引虞翻曰)。坎為子,故話題涉及“字”。震為女(《歸妹》《震·上六》),之卦節二至四爻為震,故言及“女子”。貞,定也。“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意思是女子守貞不孕,十年後才懷孕。這句話表面上是在說該女子的是非,其實是指其夫之廢。兌與震為夫婦,坎王則兌廢,兌運逢廢,故以“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言其夫之廢。
為什麼非要說“十年”?《周易》凡涉及數字,皆與五行納音數有關。《五行大義·論納音數》:“土,生數五,壯數十,老數一。”屯卦二至四爻為坤,坤為土,取土之壯數,故曰“十年”。《周易》言“十年”還見于《複·上六》《頤·六三》,皆因卦中有坤而言“十”。“十”為坤土之壯數,坤王則兌相,兌運逢相雄起,震女才能懷孕,故占曰“十年乃字”。
屯卦六二之變,之卦節明明上卦坎為子卻說不孕,可見《周易》隻關注下卦的運勢,以下卦的運勢斷吉兇。下卦兌男其運逢廢,故有此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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