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工作中難免遇到各種各樣的奇葩公司,公司都是以不想給予員工任何的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辭退員工,采用的軟暴力不安排工作也不辭退,讓員工自己自生自滅。
在遇到公司不安排工作不辭退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辦呢?
相互消耗:
在不安排工作也不辭退的情況下給予你發放的工資肯定是按照約定的底薪進行發放的,也就意味着你隻能拿到底薪。如果你的工資構成提成遠遠大于底薪的話,公司就是想消耗的讓你自己走。如果你的底薪遠遠大于提成的話,這樣對于員工是再好不過的了,完全可以躺平摸魚,每個月照樣拿底薪,隻要到發工資的時候,公司少發一分錢,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索要賠償。
主動出擊:
對于工資構成提成遠遠高于底薪的人,遇到這種不安排工作也不辭退的,就要選擇主動出擊了,不能坐以待斃。畢竟靠着底薪養活不了自己。首先寫一份書面通知提交到公司,保留好遞交時候的證據。内容含有要求公司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原來工作的崗位進行安排工作。公司收到通知後仍然不給你安排工作,那你就可以躺平了,并且可以同時申請勞動仲裁,按照勞動法38條的規定以公司不提供勞動條件為由,要求公司恢複勞動條件。這種情況是在惡心公司,公司既然不想讓你做了,不想賠錢讓你走,怎麼可能提供勞動條件呢。
公司收到勞動仲裁機構的通知後肯定會先和你協商了,協商至于賠償多少,看看雙方滿意不滿意。如果不滿意,員工還可以提出被迫離職,向公司索要經濟補償金。
誘導違法辭退:
在公司既不想賠錢又想讓你離職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不成後,直接和公司攤牌,讓公司給予你開出辭退或者開除通知書。拿到通知書後申請勞動仲裁獲得雙倍經濟賠償。隻要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不能夠勝任工作,這種行為就是違法辭退,需要支付雙倍賠償金。外加一個月的代通知金。
以上三種方法根據自己工資的構成,選擇适合自己的方法,切記,當出現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們之間是沒有任何臉面可言了,一定要做好充足的和公司互撕的心理準備。要臉的就自己離職,要錢的就堅持下去,按照方法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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