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封建社會的律法是非常嚴酷的,尤其是政治犯罪,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員與其共同承擔刑事責任的刑罰制度,即意味着由一個人的死罪擴展為家族成員的共同死罪,這就是古代所謂的“株連九族”罪。在古代,九族之誅往往施之于重大政治犯罪,凡是與犯罪人沾親帶故都将受到無辜株連。最極端的當屬“十族”的特例,說到特殊,是因為這一駭人聽聞的暴行在一部漫長的古代史中僅有一例,這一慘劇的主角是明初學界巨擎方孝儒。
方孝孺(1357-1402),字希直,一字希古,明朝台州甯海人,父克勤,洪武中循吏,自有傳。孝孺幼警敏,雙眸炯炯,讀書日盈寸,鄉人目為“小韓子。”長從宋濂學,濂門下知名士皆出其下。先輩胡翰、蘇伯衡亦自謂弗如。孝孺顧末視文藝,恒以明王道、緻太平為己任。明洪武二十五年方孝孺被蜀獻王朱椿(朱元璋的第十一子)特聘為世子之師,并為其讀書處題額“正學”,時人遂尊稱其為“方正學”。
方孝孺之死,自是轟轟烈烈,萬世流芳,卻可憐了因方孝孺而送了的這許多生命。他們無辜枉死,默默無聞,惟一的意義隻是将方孝孺的形象顯得更加光芒萬丈,方孝孺之死顯得更加凄慘悲壯。可憐、可歎,隻是方孝孺巨大名聲之後究竟留下的是什麼?大悲大忠,抑或是大愚大蠢?
人心都是肉長的,方孝孺到底端的一顆什麼心啊,竟能如此地硬骨頭?愚以為得其微管,暫談三四:
1.他是死知己。方孝孺秉持仁義王道,與建文治國方略一緻。到了後期,建文對他更是言聽計從,作為剛正文臣,能受到帝王如此的青睐和信任的,恐怕很少能排在他前面。“士為知己者死”也許隻是一種抒發情懷的方式,但到方孝孺這裡則成了泰山不移的行動,恐怕當初樹立這種高标的,也會因他的真做而目瞪口呆!
2.他是死宗法。封建宗法中,嫡長子傳承是明朝的啟政憲法,是宋後禮教的正統思想。按照這種傳承,朱元璋之後是朱标,朱标之後是朱允炆,朱允炆之後應是他的嫡子孫……除非這一脈上天斷絕,才做旁求。
3.他是死氣節。讀書人氣節,現在我們很難固守,但明朝有兩個人行:一個就是方孝孺,我們說他不懂政治,不谙用兵,慷慨死忠乃愚之所及,按時下觀念一捋,确實是非兼半。
4.他是死火炬。在朱棣起兵攻打京師前,他的第一謀士姚廣孝曾跪求不要殺方孝孺,否則“天下讀書的種子就絕了”。如果不稍加分析,很容易誤為是對方孝孺才學的高度推崇,實不盡然。要知其意,須知姚廣孝的身份。姚廣孝曾是出家的和尚,卻能成為朱棣的第一謀士,這說明什麼?這說明姚廣孝吃齋念佛時,仍執兼機天下功利念。無論宋明禮教的精髓是否符合春秋士儒的主張,無論方孝孺的治國之術是否高明,但其政治追求,仍是封建統治者曆來标榜的對象;其忠孝仁義,更是封建統治者引“天下讀書人”魚貫入榖的最有影響力的招牌,是國家對待文人态度的風向标。
方孝孺之死怎樣評價才合适
縱觀中國曆史,帝王的憤怒往往會帶來極為嚴重的後果,最嚴重的的就是株連九族。到那時,在宋朝就曾出現過株連十族的事情。那就是明成祖朱棣下令,株連方孝孺十族。其中包括父四族,母三族,已兩族,外加學生這一族,共計八百七十三人,全部被殺。
不論是當時的人們,還是現在的我們,對于這一慘劇都會感到愕然與悲慘。究竟是為了什麼,方孝孺會令自己的族人以及學生遭受這般大罪?在我看來,方孝儒之死的評價,應當更多從有較大的正面意義着眼,但也不忽視其中的負面影響。筆者之所以這般認為,主要理由如下:
其一,方孝儒不能簡單定義是為“知遇之恩”而死。
有道是,士為知己者死。但方孝儒不是一般的士人,而是真正的人才,甚至可以說是棟梁之才,這從明太祖對他的欣賞、建文帝對他的器重,就能夠看出。優秀人才,是打江山坐江山穩江山的至關重要因素,故對方孝儒來說,以死報答的不是某個人,而是事業、前途、命運。僅以“知遇之恩”衡量方孝儒之死的價值,似乎有些低看了他的志向,也亵渎了生命的寶貴。
其二,方孝孺也絕非屬于簡單的“為國忠節”而死。
表面看來,方孝儒是為忠于建文帝而死,其實不然。他決不是殉于一家一姓,乃是死于維護成憲,維護制度。我們不能不看到,建文帝即位後,着手削藩,方孝孺積極參與其事,削藩弱宗本是封建王朝加強中央集權的題中之意,此事上關皇位大統,下系黎庶福祉。而燕王朱棣以藩王身份篡逆大統,破壞的是立嗣以嫡以長的成憲,以今天的話說,那就是破壞了憲法。為守法而故,與為國家而亡,是不同的概念,是不同的境界。當時,與方孝儒一樣為維護成憲而死的,還有黃子澄、齊泰、黃觀等人。假如硬要說,他們有什麼不對的,我覺得隻能講削藩政策在條件不成熟就急躁冒進,才導緻了悲劇的發生。
其三,方孝儒之死更不該指責為“愚忠典型”。
雖然,方孝儒這種以死成就名節的做法,筆者并不完全贊同。他始終抱住原則不放,不注意方法,不講究技巧,最終連帶了870多位無辜者一起斃命,很有些迂腐。假如說,他“殺身成仁”,一人做事一人當,名節不會丢,也不會連累無辜;假如說,他注意方法,不激怒朱棣,也可能隻是自己安然赴死,保住了其他人的性命。從這個角度看,方先生的名節,用873條血肉之軀墊擡起來,摻和了太多的血污,融入了太多的悲劇。
其四,方孝儒之死一味貶低會導緻“後患無窮”。
一個人需要一種骨氣,一個民族更需要一種精神。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拳拳報國之心,铮铮鐵骨之氣,是我們曆來都需要的民族風骨。盡管方孝儒算不上最優秀的民族氣節代表,但起碼他有了為理想為事業為法治甘于奉獻一切的行為,就是值得敬重敬佩的,而不應該一味貶低和诋毀。
否則,一個方孝儒死了,被吃人的封建制度吞沒了、咀嚼了,就總結出另一種人生哲學:皇帝輪流坐,有誰沒誰不緊要,腦袋一個保護好。陪你玩可以,陪你樂可以,出出主意貧貧嘴也可以,但要跟着掉腦袋,對不起,老子不幹。說到這裡,我們要清醒看到,朱棣殺了一個方孝儒沒什麼(畢竟已是翻過去的曆史),可是他的行為若是閹割了所有士人們以死報國的壯志、以身殉職的壯舉,無疑就成為了更大的悲劇根源。
事實也無情地證明了這點。自從明初方孝儒被誅十族以後,中國知識分子再無多少人敢以死報國了,相反更多的人卻成了見風使舵的“高人”,将“有奶便是娘”奉做圭臬了。他們大多奉行“識時務者為俊傑”,“好死不如賴活着”的人生态度。因此,很多人都變成了背面權貴“橫眉冷對千夫指” ,迎面權貴“俯首甘為孺子牛”的陽奉陰違、俯首帖耳的奴才。明朝後期以來國力日漸衰弱、民衆鬥志日漸消沉不就是很好的明證嗎!
當“天下興亡,匹夫有責”的憂國憂民、可歌可泣的氣節精神所剩無幾,“士可殺不可辱”的中國傳統的英雄氣概更是捉襟見肘時,我們的文化精髓、傳統精華還剩下多少?這一切都需要引起我們高度注意和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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