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是一年的開始,舊時,人們将它看作是新的一年年“運氣”的兆示期。因此,新年的第一個月,尤其是正月十五以前“禁忌”特别多。說話方面,凡是不吉利的字眼都很忌諱的,比如“壞、破、死、殺、鬼、輸、疼、痛、病、窮”等好多都忌諱說出口來。
下面一一列舉出來一些舊時的“禁忌”:
1、忌孩子哭。孩子哭了,大人會吓唬孩子說:“哭吧,正月裡哭,一年哭。”所以正月裡家長很少打罵孩子。也忌嬰兒哭。哭啼兆示疾病、兇禍。
2、忌摔壞盤子、碗、碟子。如果掉在地上摔碎了,在場的人會趕緊說兩句吉祥的話“歲歲平安,歲歲平安”或“瓷碗開嘴,大富大貴”。
3、不能往院子裡潑水,潑水就是潑“财氣”;太陽出來前不能從水缸裡舀水。
4、太陽出來前,不能拿掃帚。掃地會把“财氣”掃走。
5、人們的欠債都要在除夕以前要完,即使有人欠下了債,正月裡也不能上門去讨債。因為“讨”和“掏”同音,對借貸雙方都不好,會導緻一年的“财氣”被掏空的。《白毛女》裡面,黃世仁除夕夜讨債,楊白勞離家躲債也許與此傳統“禁忌”有關系。
6、 正月初一“忌”辦喪事。臘月二十八、九,人死後不發喪,等過了正月初三才發喪。
7、正月“忌”理發,過了“二月二”龍擡頭才能理發。
8、忌殺生。殺生會認為血災、刀災等災禍發生。
現在人們破舊立新,這些舊俗早已經成為過去,過年也沒那麼多的“忌諱”了。農村年輕人過了初五就開始離家外出打工了,也就沒什麼顧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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