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說,春節長假将至,如果單位安排部分員工加班,哪幾天才有三倍工資呢?除夕加班該如何計算?一起來看計算方法↓
提問:除夕是不是法定節假日?
2013年12月11日,國務院對《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進行了第三次修訂,明确将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說,初一、初二、初三屬于法定節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屬于休息日。
春節假期
加班工資怎麼算
計算公式
三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300%
雙倍日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200%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更多說明
1、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
2、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具體按以下原則确定:
(1)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有明确約定的,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确定;實際履行與勞動合同約定不一緻的,按實際履行的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确定。
(2)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未明确約定,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約定的與勞動者崗位相對應的月工資确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對勞動者月工資均無約定的,按勞動者正常出勤月工資(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的70%确定。
3、加班工資和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不得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标準。2019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月最低工資标準為24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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