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将在2024年終止辦學。
最近,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獲批的消息傳出,與此同時,現存的獨立學院——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将在2024年終止辦學。
據南方 客戶端報道,教育部4月9日發布《關于同意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建設的批複》,同意北京師範大學在廣東省政府、珠海市政府的支持下,利用珠海分校以及已協議收回的北京師範大學-香港浸會大學聯合國際學院的用地、校舍建設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為對接“一帶一路”建設和非首都功能疏解等重大任務,助力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提升學校辦學水平和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能力。
上述文件指出,珠海校區招生之後,珠海分校逐年調減招生計劃,于2021年停止招生,2024年終止辦學。在珠海分校終止辦學前,切實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在珠海分校終止辦學後,妥善安置現有教職工,嚴格履行相關法律程序,确保珠海分校規範、有序、穩定退出。
澎湃新聞注意到,2017年8月的時候,北京師範大學官方曾發布消息稱,将以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為基礎,按照廣東省、珠海市和學校三方共建的新模式建設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
根據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曆年招生簡章顯示,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雖然稱為“分校”,但是其實質為獨立學院,這和一般高校的“校區”有着較大不同。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曾梳理道,各高校“校區”(又稱“分校區”)大多是指與“本部(主校區)”除地理區位不同外其餘方面皆保持一緻的“本校分部”,即“分部不分校”,在各方面都直接受統一領導,學科專業也互不沖突,不存在獨立運行的狀況,除就學位置外其餘待遇與本部的學生一緻。
一般情況下,大學的“校區”沒有獨立招生的權力,其生源主要依靠校本部統招,再根據專業和年級分配到各個校區,因而生源質量有所保證。當然,“校區”獨立招生的例子也有。
“分校”和“校區”沒有特别明确的、唯一的區分标準。但一般而言,與“校區”相比,“分校”大多是與“本校”在教學管理方面相獨立的辦學機構。其中一類便是由學校本部與地方政府合作開辦的“分校”,例如,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原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教育園區)即是教育部批準設立、由北京師範大學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合作舉辦、進行本科層次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和大部分“校區”不同,通常情況下,“分校”的招生工作基本獨立于校本部,通常在招錄分數線上也要低于本部。
北京師範大學珠海校區目前的屬性——獨立學院,指的是實施本科以上學曆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财政性經費舉辦的實施本科學曆教育的高等學校。
據《人民日報》2011年7月報道,獨立學院有獨立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我國獨立學院産生于1999年,以浙江大學與杭州市聯合創辦浙江大學城市學院為标志。獨立學院的概念被正式确立,始于2003年的教育部8号文件。
21世紀初,廣東省珠海市先後引進了北京師範大學、北京理工大學與吉林大學等國内高校進駐當地辦學,三家高校在珠校區都為獨立學院。
以上述3所院校為例,其中,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與北理工珠海學院為兩校與珠海市政府合辦,吉大珠海分校為校方與珠海市華政教育投資有限公司合作辦學,即所謂的“名校辦民校”,這也是國内獨立學院的普遍做法。他們在代碼、招生批次、錄取分數、辦學水平上都與母體高校有質的不同。例如,目前北京師範大學珠海分校的代碼為“13177”,而北京師範大學的代碼為“1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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