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華盛頓那一撥人建立美利堅開始,美國一直由比大衆人口年長的一類政治人物統治。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追溯到1800年代初期,當時美國人的中位年齡約為17歲,而國會議員的中位年齡則為44歲。在19世紀和20世紀的大部分時間裡,美國一直随着國會逐漸老化,變得垂垂老矣。在1990年代初期,衰老的速度加快了。國會議員開始變得越來越老,老得越來越快。
現在,大約四分之一的美國國會議員年齡超過70歲,這是有史以來的最高占比。與此同時,雖然美國一半的人年齡在38歲及以下,但隻有5%的國會議員在這個年齡段。
不僅是最年長的國會議員變老了,總的來說,即使是年輕的國會議員也在變老,國會議員的平均年齡已經超過60歲。從1950年到1990年,平均10%的國會議員年齡在40歲以下,這個比例在1980年代初為17%。但今天,随着年長議員的當選時間更長,自2000年以來,40歲以下占比平均僅為 4%。
這種影響不僅僅體現在立法機構中,聯邦司法機構也變得越來越老舊。分析整個司法機構法官的年齡結構,可以看到許多半退休的法官,許多高級法官可能在晚年仍承擔大量案件。現在美國法官和大法官的中位年齡是曆史上最高的,并在持續增加。
在以前,即使總統年紀大了,總統也很少能成為其政府中最年長的人。美國的内閣部長們,也就是由總統任命的未經選舉産生的高級行政部門官員,他們的年齡在過去幾十年中一直保持相當穩定。但在過去的幾年裡,總統的年齡明顯高于其内閣的普通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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