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假沙發賠償标準?在某家具旗艦店網購的兩套真皮沙發,經檢測為“合成革”材質,商家同意退貨退款但拒絕賠償南沙法院審理認為,梁某以被告“存在欺詐”為由主張退款退貨并要求被告按貨款三倍進行賠償、承擔檢測費用,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予以支持,判決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退還貨款8560元給原告梁某,另一次性賠償25680元、檢測費500元給原告梁某,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售賣假沙發賠償标準?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售賣假沙發賠償标準
在某家具旗艦店網購的兩套真皮沙發,經檢測為“合成革”材質,商家同意退貨退款但拒絕賠償。南沙法院審理認為,梁某以被告“存在欺詐”為由主張退款退貨并要求被告按貨款三倍進行賠償、承擔檢測費用,有事實與法律依據,予以支持,判決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退還貨款8560元給原告梁某,另一次性賠償25680元、檢測費500元給原告梁某。
2017年7月,住在南沙區的梁某在淘寶網的某家具旗艦店下單購買了2套真皮沙發,共花費8560元,商家對該商品的介紹是“真皮沙發頭層牛皮簡約現代轉角小戶型客廳家具組合中厚皮藝沙發”,皮革飾面範圍為接觸面皮,皮革材質為頭層牛皮。
收到貨之後,梁某發現兩套沙發并不是真皮,于是梁某取了沙發接觸面的小樣寄往廣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進行檢測。檢驗結果為“聚氨酯合成革”,并不是賣家所稱的頭層牛皮。梁某與商家交涉未果,又向佛山市順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經該局工作人員調解,未能達成一緻意見,梁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梁某認為,商家以假充真的欺詐行為導緻其财産受到損失,起訴要求退款退貨,并要求商家按購買價的三倍賠償,共計25680元,另外商家要承擔檢測費用500元以及本案的訴訟費。
被告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同意梁某退貨退款的要求,但不同意三倍賠償。被告提供本次交易的網上聊天記錄,辯稱梁某所稱涉案沙發質量不合格依據不足,對梁某的檢驗結果三性不認可,并稱原告梁某并非消費者而是職業打假人。
南沙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該案為網絡購物合同糾紛,原告梁某在庭審中對購買沙發的經過等進行了合理說明,被告主張原告非消費者但不能提供證據,不予采信。
〉〉〉法官說法
隐瞞影響購買決定的重大信息構成“欺詐”
原告主張退款退貨并要求被告按貨款三倍進行賠償、承擔檢測費用,依據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被告是否“存在欺詐”,其焦點不在于産品是否有質量問題,而在于銷售者是否隐瞞了與案涉産品有關的重大信息,以及該重大信息是否直接影響了消費者的購買決定。對于沙發而言,接觸皮層是真皮還是人造革,屬于産品的重大信息,将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購買決定。銷售者不能以次充好,不能做虛假宣傳,不能對商品的原材料等重大信息予以隐瞞。
文:廣州參考·廣州日報記者 魏麗娜 通訊員 胡名态、夏江麗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圖文無關)
廣州參考·廣州日報編輯 張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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