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很多生活在農村的人們,由于結婚、上學等種種原因把戶口也遷出去了,現在想把戶口遷回農村,可村委會不同意,那怎麼辦呢?憨哥覺得大家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下面憨哥就會給大家詳說。
憨哥家的戶口本有點舊
一、找到農村落戶的政策依據
一般來說,有四種情況可以将戶口遷回農村:
1、對于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後,因不适應城鎮生活返原籍地務農,或離婚後生活無着落要求回原籍鄉村的。
2、戶籍在城鎮的人員與戶籍在鄉村的人員結婚以及戶籍在鄉村的人員之間結婚,可在夫妻實際居住地落戶。
3、18歲以下未成年子女,可以随父或随母投靠鄉村父母落戶。
結婚證保存得很好
二、按照政策依據向村委會遞交申請
對在鄉村承辦荒地、果園、水域面積達5畝以上,承包期限達五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對承包荒山、山林面積達20畝以上,承包期限達十年以上且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人、家屬及未成年子女,可在當地申報入戶。
林權證沒有找到,此圖來自于網絡
三、走群衆路線
根據實際情況,作出書面申請。如果三分之二的農民願意幫你在申請書上簽字同意遷入。村委也不會為難。當然,如果能為村民作出貢獻,能帶動部分村民緻富,保證更多人願意請求讓你留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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