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性勝利】一基層法院審理的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以下簡稱“本罪”)及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目前已經接到基層法院關于中級法院提審的通知。可以說目前的階段性利好的局面已經形成。
從接到這個案件的時候,已經進入法院審判環節。其實案情并不複雜,隻是在法律适用層面存在較大的争議。主要的事實是:甲(山東人)通過業務與乙(四川人)建立聯系,後知曉乙在收購和出售蟾蜍,便從乙處收購了部分的蟾蜍。現檢察機關認定,甲和乙均構成本罪,并要求連帶承擔環境損害賠償若幹萬元。
當在法院閱卷之後,我提出以下幾個問題:
1、乙主要是與當地農戶(捉蟾蜍)建立聯系,其認定為非法狩獵罪更為适宜;
2、非法狩獵罪作為收購野生動物(特定類型)構成本罪的上遊犯罪,其量刑必然低于非法狩獵罪,而非法狩獵罪其最高量刑僅為三年以下,本罪的量刑卻存在三年以下、三至七年兩個量刑檔期。很明顯本罪隻可能在三年以下來考慮基準刑;
3、本罪的成立要求明知上遊犯罪收購的蟾蜍屬于非法狩獵而來,而本案現有證據僅有當事人關于蟾蜍屬于三有動物的認知,而并沒有其知曉非法狩獵而來的證據;
4、檢察機關認定當事人構成本罪情節嚴重的情形,即量刑基準刑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屬于對法律條款的理解錯誤;
4、根據司法解釋的條款,當事人符合免于刑事處罰的條件。就目前的證據顯示,當事人具有的從寬量刑情節包括:自首、退髒、認罪認罰、初犯、蟾蜍人工繁育馴養技術成熟、保護級别不高、環境損害不大等;
5、1096号、1098号《刑事審判參考》案例及兩高權威性文章理論觀點。
經過與承辦法官、承辦檢察官的持續溝通,終于獲得階段性程序勝利,期待中院的客觀公正處理。#掩飾隐瞞犯罪所得及犯罪所得收益罪##刑事辯護##内江律師##蟾蜍#
中院決定提審本案
提審法律依據
庭審閑暇自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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