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權一般是行為人給予代理人的權利,在一定期間内,代理人可以代表行為人進行法律活動。表見代理是一種特殊的代理行為,行為人往往沒有代理權。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有很多。那麼什麼是表見代理,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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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表見代理,表見代理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天津臻恒律師事務所裘敬娴律師解答:
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成立表見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為人無代理權。所說無代理權是指實施代理行為時無代理權或者對于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無代理權。
2、須有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具有代理權的事實或理由這是成立表見代理的客觀要件。這一要件是以行為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某種事實上或者法律上的聯系為基礎的。這種聯系是否存在或者是否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應依一般交易情況而定。
3、須相對人為善意且無過失這是表見代理成立的主觀要件,即相對人不知行為人所為的行為系無權代理行為。如果相對人出于惡意,即明知他人為無權代理,仍與其實施民事行為,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的必要,故表見代理不能成立。
4、須行為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具備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表見代理發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力,因此,表見代理應具備民事行為成立的有效要件,即不得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等。如果不具備民事行為的有效要件,則不成立表見代理。
天津臻恒律師事務所裘敬娴律師解析:
根據表見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規定,可知表見代理應具備以下構成條件:
1、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了代理行為。
2、相對人在客觀上有理由相信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
3、相對人主觀上是善意的且無過錯。
4、無權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的民事行為具備成立要件。
表見代理依法産生有權代理的法律效力,即無權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于被代理人具有法律約束力,被代理人與相對人之間産生、變更或消滅相應的法律關系。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雖然沒有代理權,但是表面上、客觀上具有使無過失的相對人相信他為有權代理人的正當理由的情況,且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且無過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張代理的效力。
裘敬娴律師畢業于天津理工大學,現任天津臻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擅長民、商事案件,辦理了衆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債權債務、合同及房産等涉及經濟的糾紛類案件。以豐富理論與司法實踐相結合,得到衆多當事人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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