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用于反映公司一定會計期間遞延收益的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
二、編報主體及編報口徑
本表由分(子)公司按合并報表口徑以及母公司口徑分别編報。
三、主要項目編報說明
1、與政府補助相關的遞延收益
(1)“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項目,反映公司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産的政府補助。其中“與資産相關”,是指與購建無形資産、無形資産等長期資産相關。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及所屬明細科目分析填列。
(2)“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項目,反映除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補助。該類政府補助不是以“購買、建造或以其他方式取得長期資産”作為政策條件或使用條件。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 及所屬明細科目和“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利得”明細科目分析填列。
(3)“年初餘額”項目,反映公司以前年收到的但屬于本期以及以後期間的政府補助金額,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科目年初餘額分析填列。
(4)“本期增加”項目,反映報告期内收到的所有的政府補助,包括收到的與資産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科目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5)“本期減少”項目,包括“其他收益”、“營業外收入”、“借款費用”、“營業外收入”和“返還”等5個項目,反映報告期内計入當期損益或在建工程的政府補助。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政府補助,應當按照經濟業務實質,計入其他收益或沖減相關成本費用。與企業日常活動無關的政府補助,應當計入營業外收支。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科目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6)“返還”項目,反映報告期内返還的政府補助金額。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和“營業外收入”中的“政府補助利得”借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7)“外币折算差額”項目:主要适用對資産以外币(非人民币)記賬的公司。
(8)“期末餘額”項目,反映公司收到的但屬于以後期間的政府補助金額,該項目根據“遞延收益”科目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四、主要表間關系
本表年初、期末餘額應與資産負債表中“遞延收益”項目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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