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曾淩轲
實習生 王芊蔚 張小倩
關曉彤代言的天然呆奶茶,因特許經營糾紛被加盟商告上法庭,案件将于7月8日開庭。
6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從原告處獲得訴狀。訴狀顯示,原告為獲得區域合作資格,曾向“天然呆”商标所有者出資168萬,但簽訂合同并付款後才發現對方不具備特許經營資質,後開店半年間又虧損近百萬元,現起訴對方欺詐并索賠168萬。關曉彤作為代言人也被一并列入被告。同日,天然呆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關曉彤未參與公司經營。2021年,曾有媒體報道,不到一年時間,天然呆開店約200家,但北京、杭州等地均有加盟商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開店後生意一直不佳,虧損從數十萬到百萬元不等。
6月27日,天然呆官網仍有關曉彤大幅海報(天然呆官網截圖)
加盟商起訴天然呆奶茶非法授權特許經營
6月27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稱,加盟商起訴天然呆奶茶店非法開放特許經營權一案,将于7月8日開庭,#關曉彤 奶茶店#這一詞條也随之登頂熱搜,極目新聞記者随即聯系上原告溫州歐歌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歐歌公司”),并獲得起訴狀。
起訴狀顯示,此次案件類型為特許經營糾紛案。原告為歐歌公司,被告則有上海至丙品牌管理中心(下稱“上海至丙”)、成都天然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成都天然呆”)和關曉彤三位。
起訴狀稱,因此前成都天然呆公司曾将中國境内的“天然呆”商标授權給了上海至丙公司。為獲得溫州市範圍内的代理權,2020年12月31日,歐歌公司與上海至丙奇簽署了《天然呆區域合作意向書》,并支付了158萬代理款項和10萬元定金。簽署該意向書後,上海至丙不得許可他人在該區域内開展天然呆奶茶項目。
但簽署合同後,原告發現上海至丙與成都天然呆就其實施的特許經營行為并未依法向國家商務主管部門進行備案,且并未符合實施特許經營依法必須要滿足的“兩店一年”的條件。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7條第二款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但上海至丙成立于2020年9月8日,成都天然呆則成立于8月18日。這說明2020年12月31日與歐歌公司簽署意向書時,兩公司成立的時間都不超過半年。
現原告歐歌公司認為,被告兩公司在不具備特許經營資質的情況下,與歐歌公司簽署區域合作意向書,屬于違法經營。而在與歐歌公司簽署意向書時,被告兩公司也并未告知其自身沒有特許經營許可權的事實,屬于欺詐。
此外,歐歌公司還認為關曉彤在案涉虛假廣告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已經與廣告主共同構成了對原告的侵權行為,已經與被告兩公司形成了一定意義上的合夥人關系,應當就兩被告公司對原告所負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開店半年虧損近百萬元
6月27日,歐歌公司法人包善榮向極目新聞記者表示,歐歌公司旗下的天然呆奶茶店于2021年4月24日開業,按照合同,店内所有設備、物料都應從總部采購,由總部外派人員布置店面。“但開業當天店内竟然沒有收銀機,外派員工仍要求正常開業。從總部采購的牛奶也有變質和臨期的。”包善榮回憶。為此,開業之後包善榮開始調查上海至丙和成都天然呆的特許經營資質。
包善榮稱,他此前花費168萬元買下區域合作權,就是為了獲得天然呆奶茶在溫州市的獨家代理權。但4月僅開設了一家奶茶店後,就因經營慘淡6個月後閉店。除了此前的代理款和定金,經營過程中的虧損已接近100萬。
《電商》雜志2021年曾從其招商人員處了解到,自2020年12月開出首店後,天然呆已經在全國52個城市開出差不多200家門店,擴張步伐迅速。
但6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聯系上多位天然呆奶茶加盟商,其均表示目前業績不佳。
極目新聞記者在武漢搜索發現,武漢市共有2家天然呆奶茶店,其中位于漢街的一家顯示已關閉,另一家天然呆接電話的店員則稱自己已離職,經營情況不清楚,但據他所知店内現在隻剩一名員工。
東部一個二線城市的加盟商告訴極目新聞,他也曾于2021年交了45萬加盟費,現開店将近一年時間,因生意慘淡已虧損110萬。“雖然成本上漲,但為了提高店内訂單量,産品定價已經降了三次。我跟公司反饋過這個問題,但是公司策略沒有調整,運營人員還一直在變。”該加盟商表示。
在杭州濱江區開店的王先生則表示,2021年6月他加了12.8萬元加盟費另花費12萬買開店設備,今年3月底已經閉店,經營過程虧損超過70萬元。
北京一加盟商也表示,自己曾于2021年開店10個月後以虧損105萬慘淡收場,當時自己繳納了30萬的加盟費,如有其他人通過他加盟,他還可收取下家的加盟費。
成都天然呆稱關曉彤未參與經營
6月27日中午,成都天然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聲明稱,該案件系特許經營糾紛,案件的受理和開庭審理是法院正常的工作流程。關曉彤女士從未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工作。
成都天然呆簡介仍顯示該品牌由天然呆公司攜手關曉彤創立(圖源:天眼查截圖)
極目新聞記者就被起訴一事緻電成都天然呆在天眼查上的注冊電話,但對方稱該号碼為私人電話,不回答此事相關問題。
6月27日,成都天然呆在天眼查的資料仍顯示該品牌是天然呆公司攜手關曉彤創立,股權資料顯示,該公司由關曉彤父親關少曾間接持股35%。
公開資料顯示,2022年5月,成都天然呆已因對外訂立商業特許經營合同後,未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在15日内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被成都市商務局罰款3萬。2021年3月,天然呆還曾因發布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被成都市錦江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萬。
訂立特許經營合同後未及時備案被罰款3萬元(圖源:天眼查截圖)
歐歌公司代理律師包新東表示,此前歐歌公司與上海至丙簽署了《天然呆區域合作意向書》,現未實現合同目的,因此此次起訴要求返還包括代理款和定金在内的所有費用。
關于關曉彤在此事中應承擔的責任,此前有律師對媒體分析稱,如關曉彤并非合同主體,也沒有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在這起糾紛中關曉彤不是必然要承擔責任。考慮到關曉彤父親間接持股該公司,其收益将會受此次合同糾紛影響。在過往類似的案例中,加盟商往往因為有明星加持對開店有較高的期望值。建議加盟商日後在加盟前對品牌進行實地考察,了解清楚明星在品牌裡所占的權重,到底是簡單的代言人,還是直接或間接參與了品牌的經營管理。
6月27日成都天然呆在官方微博發布聲明稱關曉彤未參與公司經營(圖源:天然呆官方微博截圖)
對此,包新東稱:“需要開庭進一步調查關曉彤是否收取天然呆公司代言奶茶店的代言廣告費,若關曉彤未按照其正常做代言廣告向天然呆公司收取,再結合庭審的其他相關調查,有可能查明關曉彤借用其父親名義登記股東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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