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記者郭若梅 發自北京 4月1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在記者會上介紹,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拟于4月18日至20日在京舉行,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拟增加有關強制報告與排查制度的規定,明确基層政府與群衆自治組織、婦女聯合會等方面的職責,及時發現和處理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臧鐵偉。
臧鐵偉在會上稱,近期個别地方暴露出嚴重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事件,反映這些地方在社會基層治理、婦女權益保障領域存在一定短闆弱項。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修改工作中,我們高度重視各方面就加強婦女權益保障提出的意見建議。對此,在認真研究各方面意見基礎上,拟從及時發現、有效防範侵害婦女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角度,在婦女權益保障法中增加有關規定:
一是,戶口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其工作人員發現婦女疑似被拐賣、綁架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處理。
二是,婦女聯合會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拐賣、綁架等侵害婦女權益行為的排查,有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發現婦女疑似被拐賣、綁架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協助和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解救工作。
三是,住宿經營者應當及時準确登記住宿人員信息,健全住宿服務規章制度,加強安全保障措施,發現可能侵害婦女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如何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對此,臧鐵偉表示,在制度設計中注重壓緊壓實責任、落細落實舉措,進一步明确基層政府、群衆自治組織、婦聯聯合會等方面有關職責,完善具體工作舉措。同時,結合新增法律規定,完善有關法律責任,增強制度剛性,确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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