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國有2億多高血壓患者,高血壓是引起腦卒中、冠心病等心腦血管疾病的主要危險因素之一。我國每年因心腦血管疾病死亡約300萬人,其中有一半與高血壓有關。
然而人們對高血壓的認識尚存在着不少誤區,下面對幾個比較容易混淆的概念進行澄清,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視。
01
高血壓≠高血壓病
世界衛生組織把高血壓的标準定為:正常成年人為18.66/11.99千帕或以下,高血壓為21.33/12.66千帕或以上,臨界性高血壓介于上述兩者之間。如果連續3日在早晨起床前測得血壓超過21.3/12.7千帕(140/90毫米汞柱),就可以診斷為高血壓。
但高血壓與高血壓病不能等同。高血壓病是病因尚未十分明确,而以高血壓為主要臨床表現的一種疾病,占所有血壓升高疾病的90%;另有約10%為繼發性高血壓。
02
高血壓≠一定需要藥物治療
非藥物治療措施是治療高血壓、高血壓病、臨界性高血壓的首選方法和基礎療法。目前的研究證明,有效的非藥物療法有:控制體重,限鹽,戒煙,避免情緒波動,合理運動。
03
能降低血壓的藥≠理想藥
降壓不是治療高血壓的唯一目的,也不是評定藥物療效的唯一标準。理想的降壓藥物,應該在降壓的同時不影響脂質代謝和糖代謝,保護“靶器官”,無明顯不良反應,這類藥物适合長期服用,是最為理想的藥物。
04
降壓越快越低≠越好越安全
一般來講,除了高血壓危象、高血壓腦病需要緊急降壓外,其餘高血壓病人,即使血壓水平較高的Ⅱ、Ⅲ期高血壓病患者,也應平穩而逐步降壓。血壓下降過快、過低,極易發生腦缺血、體位性低血壓。
另外,有的高血壓病人常将一天降壓藥的最後一次放在臨睡前或僅在睡前服一次降壓藥,這種做法是不科學的,也是危險的。當人體處于靜止狀态,血壓可自然下降20%,而且以睡後2小時最為明顯。倘若病人臨睡前服降壓藥,2小時也正是藥物的高濃度期,可導緻血壓明顯下降,心、腦、腎等重要器官供血不足,使病人發生意外。
有臨床研究報道,緻命性腦血管意外中約有40%是由于低血壓所緻,特别是70歲以上的老年人,若收縮壓低于13.3千帕(100毫米汞柱)或低于原有血壓15%~20%,則更易發生腦血栓。因此,科學家強調按人類生物鐘用藥,即上午9~10點、下午14~15點各用一次降壓藥更為安全有效。
05
血壓降至正常≠治愈
臨床上有不少高血壓病人,經住院或門診治療後血壓降至正常範圍,就自認為治愈了,從而停止治療,結果沒幾日又複發,于是再服藥。這樣治療對身體是非常不利的。
目前醫學家推薦依據患者不同病情靈活選藥的具體化階梯治療方案,即所有藥物初用時都應自小劑量開始,待血壓下降至預定水平,且穩定一段時間(6個月)後,可減少用藥種類、劑量,以最大限度地減輕或消除副作用,并提高堅持治療的順從性。
06
自我感覺良好≠不需要治療
不少高血壓病人因自我感覺很好,就自動停藥,且不再檢查,直到發生嚴重的“靶器官”損傷(腦中風、高血壓腎病、心肌梗死等)後,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由于老年人有生理性退變,對高血壓的應激反應不及時,而具有臨床上典型的頭痛、頭暈等症狀的高血壓病患者服了某種藥或經過較系統的治療後,血壓暫時處于機體可以承受的限度,其自覺症狀亦不明顯。
莫讓這種“無異常”和“良好”的表面現象所迷惑,因為老年人心中再有數,也不如通過醫療診查有數,切不可自行停止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