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子碎了
怎麼粘都會有裂痕
一些人來過了
怎麼忘 也還會有痕迹
1
朋友問我:“我和她分手都快一年了,但我還是沒法忘記她,你有沒有什麼方法,讓我快速忘記她呢?”
我說:“什麼仇什麼怨呀?曾經不是愛得要生要死嗎?現在怎麼了,這麼着急想忘記……”
其實,我更想說,真愛過的人,哪有那麼容易說忘就能忘記呢?如果可以瞬間忘記,唯一的原因大概就是不曾深愛過吧!那些讓你難忘的人,必定是在你的生命裡留下了很多回憶,并且這些回憶都是你曾經最珍惜的部分。人與人之間,相識一場、相愛一場,沒那麼容易說忘就忘,況且,你真的舍得忘記嗎?你真的忍心忘記嗎?
2
如果要我自己回答這個問題,我真的會說:我不舍得、也不忍心。
人有時挺絕情的,我不想做那個絕情的人。有時,愛情雖然結束了,曾經熟悉的人也走遠了,但是發生過的事情,永遠都不會有重新選擇的機會。一些人,我們确實是遇見了,也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幸福甜蜜的回憶。沒有這樣的一個人,人生裡的許多種滋味,我也許一輩子都不會嘗到。
我們也知道,生命裡遇到的每一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沒有人能夠替代誰。那些生命裡最特别的存在,也是一生之中最不願意忘記的人。他可能不是最好的,也不是陪自己走到最後的人,但是他帶來的故事是與衆不同的。所以,這樣相識一場,怎能說忘就忘呢?
不管一個人最後帶給你的是多大的傷害,其實也不應該心中充滿着憎恨,你要明白,傷害有多深,曾經的愛就有多深。傷害越大,證明你愛這個人越深。有些感情結束了,最錯誤的方法就是憎恨,因為你越深,曾經的愛就變得越廉價,曾經付出的真心也一文不值了!
3
況且,我們都知道,兩人若無相欠,是不會遇見的!遇見,就是一件冥冥之中早有安排的事情。所以,當你覺得某個人難以忘記的時候,不要着急着想辦法忘記他,或者努力找什麼新歡。你的潛意識不想忘記一個人,不管你用什麼方法,你都無法忘記,反而是越勉強,記得越深。
你要嘗試着接受一個事實,有些人遇見了,不管結局怎麼樣,遇見就是遇見了,相識就是相識了,難以忘記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有些事情讓你覺得痛苦,你就要開始想辦法去接受這些痛苦,當有一天你能夠坦然面對這些痛苦,你就會明白“相識一場,怎能說忘就忘”之中的寓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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