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領補貼
每月最高1800元
什麼是事實無人撫養兒童?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年齡未滿18周歲,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 、被遣送(驅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兒童。
關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情形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1、重殘:指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依據為由殘聯認定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等級為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特殊情況的,可由嘎查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入戶調查,也可由社工機構對其自理能力和照料能力進行評估,相關調查訪問結論、評議結果等材料可視為有效佐證材料。
2、重病:依據各地現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政策确定。
3、失聯:指失去聯系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失聯時間以在公安機關報案登記時間算起。
(1)兒童監護人、受監護人委托的近親屬或兒童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可向兒童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報警,申請查找失聯父母。公安部門受理後,應當加大對失聯父母的查找力度,對登記受理超過6個月仍下落不明的,出具《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并通過信息共享等途徑,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提供信息查詢服務。
(2)對因不具備查詢條件導緻公安部門難以接警處置查找的,可采取“個人承諾 鄰裡證明 村(居)證實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 縣級民政部門确認”的方式,形成《兒童父母失聯情況認定表》進行認定。
(3)對上述方式仍無法認定的其他複雜情形,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方案,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後報縣級兒童保護相關協調機制研究确認。
4、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指期限在6個月以上,由人民法院、公安部門或司法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5、死亡:由人民法院、公安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6、失蹤: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由人民法院出具法律文書。
7、被撤銷監護資格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
8、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員與内地居民生育子女後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及認定程序有哪些?
(一)申請。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或受監護人委托的近親屬填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補貼申請表》,向兒童戶籍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情況特殊的,可由兒童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二)查驗。
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具體組織,區民政局負責指導和統計上報。
1.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後,應當采取審核相關材料或部門信息比對的形式,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的情形進行查驗。
2.相關佐證材料不全且不能通過部門信息比對核實的,可以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或其監護人、近親屬協助提供必要的補充材料。
3.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作出查驗結論。對符合條件的,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區民政局。對有異議的,可根據工作需要采取入戶調查、鄰裡訪問、信函索證、群衆評議等方式再次進行核實。
(三)确認。
區民政局應當自收到申報材料及查驗結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做出确認。符合條件的,從确認的次月起納入保障範圍,同時将有關信息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補貼标準是?
無扣除、補差事項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享受全額補貼,每人每月1800元。
享受其他補貼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進行補差發放,具體以《烏海市關于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為準。
非烏海市戶籍兒童是否可以在烏海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
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采取任意地受理申請,戶籍地負責審核的形式辦理,申請人申請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認定,可以向全國範圍内任意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不受戶籍地限制。
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提供的材料,并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在申請材料收齊之日起3個工作日内推送至申請人戶籍地,戶籍地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内完成審核工作,并将辦理結果反饋受理地,受理地應在收到辦理結果之日起3個工作日内告知申請人。
被認定為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戶籍地民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及時為其發放補貼。
咨詢電話:
海勃灣區民政局:0473-2059613
烏達區民政局:0473-3666680
海南區民政局:0473-4022158
發現烏海的美
記者:劉亞倫
編輯:徐雨晨
美編:張轶博 王晨迪
初審:明玉 劉琳娜 闫向徐
主編:範鵬春
監審:郭利強 梁文秀
總監制:張傑
總策劃:戴軍
出品:烏海廣播電視台
轉載請注明來源于烏海廣播電視台官方微信
點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