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紀檢監察機關查處或通報的領導幹部違法違紀案件中,涉及領導幹部為企業土地變性謀取利益或實現利益輸送的情況比較常見。何為土地變性呢?為啥在土地變性中容易實現利益輸送呢?
我們先從一個案例說起。
2018年,我國中部某省的副省長X某,由于年齡的原因,轉任該省的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他感到這已經是政治生涯最後一站,于是肆無忌憚的斂财、權力變現。恰逢當地某房地産開發企業找其調整土地的容積率,将原規劃容積率2,調整到3.5,也就是将同一土地的建房子的面積增加了1.5倍,使房地産獲得巨大利益。
X某雖然是人大副主任,不直接分管此事,但利用職權和原下屬打招呼方式,幫助該企業的老闆成功變更土地使用性質,老闆心知肚明,通過X送上3000萬元巨額感謝費。最終,X因被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由此案例可見,土地變性會給企業帶來巨大利益,企業自然也會“投懷送抱”給予回饋。那麼,“土地變性”主要指什麼呢?
歸結起來,“土地變性”顧名思義,就是改變土地性質及容積率,常見的土地變性有:将各種農業用地或非建設用地,變為建設開發用地;将價格比較低的工業用地,變性為商業用地或住宅用地;将開發難度大的商業地塊,變性為住宅用地。在變性過程中,同時提供容積率,提高開發強度、增加開發或建設面積,從而攤薄土地成本,增加企業效益。
例如,某地塊為15畝,共10000平米,如果容積率為2,則地上建築物的總面積是20000平米,如果容積率調整到4,則可建設40000平方米的建築,增加的建築面積,可大大提高企業的開發效益。
再如,将市區的工業用地變更為商業用地,也會有巨大的利益 ,一般來說,對于城市中的工業用地,用于建設工業廠房,不可以進行房地産開發,而工業用地通常價格比較低,一般為幾十萬一畝,但如果變更為商業或住宅,價格在數百萬甚至是上千萬一畝,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利益。
再如,将城市的商業用地變更為住宅用地,同樣會給開發企業帶來巨大利益,道理很簡單,随着互聯網的及線上消費的發展,商業項目越來越難銷售,而市中心的住宅項目,則容易銷售的多,如果把商業用地變更為住宅,更是企業所期望的。
總之,盡快國家的法律及各級政府的政策,嚴格控制和限制各種土地變性,但一些手中握着權力的領導幹部,通過各種理由為企業實現土地變性,從而實現利益輸送和個人的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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