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通常從事經營活動,獲得營業收入需要繳納兩種主要稅款: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根據經營活動性質繳納13%、9%或6%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繳納3%或5%的增值稅。
2、個人所得稅:個人獨資企業由于不是公司制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直接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個人從個人獨資企業取得的收入,在個稅法中屬于"經營所",工資,薪金屬于完全不同性質的個人收入。個人所得稅的繳納不需要合并,而是單獨計算和繳納。
個人營業收入按5%-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繳納。個人獨資企業每季度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預預交,每年辦理彙算和清繳,統一計算年度收入和年度應納稅額。自然人同時設立多個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企業的,還應當就同一年度各企業的營業收入合并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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