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别人能收到
駕駛證換證的信息提醒
我就收不到?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八十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等信息發生變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從業單位等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在信息變更後三十日内,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備案。
如果您更換手機号碼啦?
登記的聯系方式不正确
你可能會接收不到信息提醒
一定要及時更改喲
變更聯系方式
1、登陸交管12123
2、選擇變更駕駛證聯系方式
3、閱讀【業務須知】
4、更改電話,保存即可
是不是很簡單?
換了手機号的朋友
一定别忘了變更聯系方式哦!
來源:西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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