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評論員 王際文
連日來,“休假有獎勵,不休要受罰”的休假新規,在中鐵十一局三公司職工中産生熱議。該公司規定,各單位職工休假率(包括年度探親假、帶薪休假、月度調休假等)每季度達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每人每季度可獎勵一千五百元;否則,單位黨政主管要按比例進行罰款和通報批評,同時要求各單位黨政主管要帶頭休假。
對此,有的職工叫好:這下終于可以理直氣壯地休息了,而且還有獎勵;也有的職工認為:過去不休假有一大筆補貼,現在沒有了,有點可惜。
該公司是一支野外施工企業,實行的是綜合工時制。大多數職工還是盼望休假的。由于施工的特殊性,施工緊張與職工休假影響工期的矛盾常有發生,客觀上造成了一線職工休假難。其實,這種情況在其它同類施工企業中也比較普遍。還有個别企業為了趕工期,提倡“五加二、白加黑”,鼓勵加班加點,職工休假就更難了。甚至有的單位為了鼓勵職工不休假,專門制定了不休假的補貼制度。
因此,職工“有假無休”的情況在一些建築施工企業成了常态。特别是長年在野外施工的職工,由于缺少休假的機會,既得不到很好的休息,也缺少與家人團聚的時間,造成身心俱疲。雖然施工生産搞上去了,但職工對此卻并不滿意。
隻有得到了充分的休息,才能更好地繼續工作。“既要幹勁十足,又要勞逸結合”、“不會休息就不會工作”,這些名人名言言猶在耳,也說明了勞動與休息是相輔相成的道理。保障職工的休息休假權,更是尊重并落實勞動法律法規的體現。其實很多工作不是單純靠拼時間、熬體力就能做好的,更在于通過科學管理提高效率和效益。職工休假也是這樣,隻要均衡安排、科學組織、有序進行,就不會出現因職工休假而影響工作的情況。
落實好職工的休假權利,關鍵在企業負責人。要堅決摒棄“我都不休假,你憑什麼休假”的管理思維和管理方式。隻要能夠以人為本,尊重職工的休假權,正确處理好工作與休息的關系,就不會産生休假難的問題。因此,休假有獎勵、不休領導挨處罰和領導要帶頭休假的規定,的确是一個解決職工休假難的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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