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雍也》記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舉個例子:
魯國有個名人叫子桑伯子。有一天,孔子穿戴整齊後去拜見他。而子桑伯子卻不穿上衣、不戴帽子,光着膀子、披散着頭發與孔子會見。這在當時人看來,是一種很不禮貌的行為。孔子的弟子們不解地說:“老師為什麼拜見這種不講禮貌的人呢?”孔子解釋說:“子桑伯子是一個好人。這個人的本質很好,卻不懂禮儀,我這次見他就是為了勸他懂點禮儀。教育别人,幫助别人,是我們應盡的責任。何況他是個好人呢?”于是孔子見了他。
不久,孔子又要拜見子桑伯子時,子桑伯子的弟子們也都不高興。他們對自己的老師說:“孔子這個人過分講禮儀太迂腐,你為什麼接見他呢?”子桑伯子說:“我接見他,正是為了勸說他不要過分講禮,去掉那些不必要的繁文缛節,多幹點實際事。一個人隻有多幹實事,才能赢得人們的信任和擁戴。”
文章中記着兩個人,一個過分講禮,一個很不講禮。兩個人的兩種不同做法,到底那個對呢?最後由孔子的弟子仲弓加以評論,他說:“存心嚴謹,講禮貌,懂禮儀,按古時聖人的要求辦事,表現出來卻很簡單,不幹擾百姓,這種做法很好。如果存心簡單,又表現簡單,那樣做起來事情來就太草率了。做事情草率,對百姓無益,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孔子肯定了他的說法,說“過分文雅,顯得太迂腐;過分草率,又顯得太粗野。隻有文雅中帶有直率,直率時考慮事情周密,才能實實在在地給百姓辦好事。文質彬彬,然後君子啊。”
這個故事見于《說苑·修文》。這一故事實際上給孔子這句名言注了注腳。
一個人在社會上,在人們面前應該有個形象。有人過份文皺,見人三分笑,點頭哈腰。文靜到無主見、無是非的程度,不好。也有的人過份直率,不拘小節,質樸過度,乃至粗野,令人望而生畏,也不好。隻有把文雅與質樸結合起來才好。這種人見人不亢不卑,有禮貌又得體,談吐直爽、誠懇、又不狂妄。這樣才真是一個道德高超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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