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大量的農民外出務工,在城市裡尋找一份能夠養家糊口的工作,每到年底,農民工朋友最希望的就是能按時開資,回家過個好年,奈何有一部分企業經常扣留一部分工資,用來保證工人明年依然回來上班,甚至有一部分企業經營不善,很難開出工資,給農民朋友帶來很大的傷害。
在農村生活的時候,村民外出務工基本分為2個途徑,一個是朋友介紹,另一個就是自己找,對于村民來說,主要考慮的是工資待遇、工作内容等方面因素,有的村民外出打工由于多種原因一年流轉好幾個地方,一年到頭沒掙多少錢,在我看來主要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朋友介紹得還好,如果自己去找工作,到一個陌生的環境,很多事情都需要自己去了解,等了解差不多了,才發現自己不适合,就得選擇别的地方,出門帶的錢都搭在了交通住宿上,所以如果在農村成立勞務公司還是比較不錯的選擇。
有一個縣,在政府的推動下,每個村集體都成立了村集體勞務公司,政府或者村集體對接靠譜企業,給村民提供選擇的空間,這麼做有什麼好處呢?首先工資待遇得到了保障,其次為了鼓勵村民務工就業,還會給往返交通補貼,最後還能為村集體增加一部分收入。
其實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勞務經紀人,隻不過是還沒有形成合力,我們村有一對夫婦在天津的一家電動車企業上班,每年都會介紹村裡和附近村屯的村民去哪上班,如果村民在企業上班滿3個月,企業會給這對夫婦一名工人500元的報酬,雖然這是個人行為,但也是勞務公司的雛形,很多城市企業都存在缺工人的情況,如果成立勞務公司,成為務工企業和農民之間的橋梁,也算一舉三得,村民有了工作,企業有了工人,自己有了收入。
這個事情不僅适合個人,其實村集體也應該承擔起來,當地人社部門都會跟一些企業有合作,隻不過是到村集體這個層面宣傳得不到位而已,村集體成立勞務公司,首先具有一定的誠信,其次以村委會的名義外出考察企業,簽訂相應協議,具有一定保障,如果發展起來,村集體聯合起來成立協會,就是一個龐大的團體,未來的能量不可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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