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生态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樂東縣開展現場督察發現,樂東縣海水養殖無序發展,導緻沿海部分地區近岸海域生态破壞、環境污染問題突出。
一、基本情況
兩輪中央環保督察均指出部分沿海市縣海水養殖無序發展問題突出。省委、省政府要求要統籌解決好近海養殖清退與漁民生計問題,積極推動漁業轉型、漁民轉産轉業,實現生态環境保護與漁民增收雙赢。但樂東縣落實整改不力,工作滞後,沿海地區仍有大量海水養殖無序發展,不按規劃布局,導緻部分地區海防林遭受破壞,部分海岸帶已出現嚴重侵蝕,養殖尾水長期超标直排沖刷沙灘岸線,污染近岸海域。
二、主要問題
(一)養殖規劃修編工作滞後,沿海部分地區海水養殖遍地開花
《養殖水域灘塗規劃》是引導、規範海水養殖有序發展的重要依據。我省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方案要求沿海市縣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養殖水域灘塗規劃》修編和發布工作。但截至本次督察,樂東縣水産養殖主管部門尚未按整改時限要求修編出台《養殖水域灘塗規劃》,相關工作部署仍停留在方案上、計劃中,直接導緻海水養殖産業發展缺乏依據和指引,沿海部分區域養殖塘遍地開花。根據樂東縣統計,2017年樂東縣海水養殖面積達10479畝,其中禁養區3327.71畝,侵占海防林346.17畝。至2020年,海水養殖面積還有6585畝,其中禁養區2382.71畝。
(二)海防林遭到破壞
下沉督察發現,佛羅鎮大角灣區域多個海水養殖項目從近海抽取海水,鋪設取水管道密布海岸帶,長度達1.7公裡,肆意侵占海防林林地,嚴重影響海防林生長和管理。部分岸線海防林密度稀疏,寬度大幅縮減,經衛星影像圖選取參照點位初步測算,自2016年以來,大角灣區域海防林寬度由79米急劇縮減至18米,縮減幅度達61米。黃流鎮龍騰灣區域海防林範圍内違規建設多處水産養殖取水泵房,涉嫌非法占用海防林地資源。莺歌海鎮水道口附近、九所鎮海坡村及中竈村生态紅線内的養殖池塘長期侵占海防林,下沉督察時雖已基本完成清退,但未開展生态修複,海防林功能已喪失多年。
圖1:衛星圖選取參照點測算海防林寬度變化情況,左圖為2016年情況,右圖為2021年第一季度情況,經對比可以看出寬度出現明顯縮減。
圖2:佛羅鎮大角灣區域海防林被衆多養殖取水管侵占。
(三)海岸帶侵蝕嚴重
在樂東縣國電碼頭北側旁2公裡大角灣海域,近2公裡海岸帶出現嚴重侵蝕現象。該區域部分沙灘岸灘已被海水沖毀,并持續侵蝕海防林,造成海岸線後退,嚴重威脅海防林安全和海岸沿線居民的生命财産安全。經初步測算,2016年至2021年5年間,由于大角灣海岸帶持續被侵蝕,參照點位岸線後退最長距離達80餘米,放眼望去,被侵蝕的海岸帶上遍地鋪設養殖取水管,一邊将海水抽到各個養殖池内,一邊再将養殖尾水通過管道直排入海,沖刷成一條條溝壑,破壞了原有的沙灘岸線自然風貌。
圖3:衛星圖選取參照點位測算大角灣海岸帶潰縮情況,左圖為2016年情況,右圖為2021年第一季度情況。經對比可以看出海岸帶出現明顯潰縮。
圖4:大角灣區域海岸帶被侵蝕嚴重,現場遍布養殖取水管。
(四)養殖尾水直排破壞近海海域生态環境
2019年以來,陸續有媒體曝光以及群衆反映樂東黃流、佛羅等部分沿海地區養殖尾水直排污染岸灘環境問題。海南省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整改方案也明确要求沿海市縣政府要有力有序開展養殖尾水治理工作,嚴格查處養殖尾水超标排放行為。但樂東縣有關部門整治工作推進緩慢、措施不力,舉一反三不夠,放任問題長期存在,群衆反映強烈。根據樂東縣2020年排查的數據顯示,佛羅鎮大角灣和黃流鎮龍騰灣下園村地區近海集中養殖面積均達千畝之多,養殖尾水未經處理直排近岸海域。海南省2019年出台的《水産養殖尾水排放要求(DB 46/T 475-2019)》明确:養殖尾水須經沉澱、過濾、淨化等方法後,達到排放規定值方可排放,處理後的尾水不得新增污染物。根據樂東縣今年的水質監測數據,佛羅鎮大角灣附近4個排放口排放的養殖尾水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含量均存在不同程度超标,最高值分别達4.56mg/L和0.243mg/L,超排放限定值9.12倍和4.86倍。黃流鎮龍騰灣地區養殖尾水超标排放問題突出,該區域19個水産養殖排放口均超标排放,其中鋪村排放口直排的養殖尾水COD(化學需氧量)達16.6mg/L,超排放限定值1.66倍,無機氮最高值達95.1mg/L,超排放限定值190.2倍。由于缺乏有效監管和治理措施,長期放任養殖尾水超标直排,嚴重影響了樂東沿海部分海域和海岸帶生态環境。
圖5:龍騰灣地區養殖尾水直排大海。
圖6:龍騰灣地區養殖尾水直排入海沖刷海岸帶,水質發黑。
圖7:根據樂東縣開展的水質監測結果,大角灣和龍騰灣區域養殖尾水部分指标嚴重超标。
三、原因分析
(一)思想認識和責任落實不到位
樂東縣水産養殖主管部門沒有認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綠色發展理念,落實漁業轉型、漁民轉産轉業要求不力,“一崗雙責”落實不到位,沒有認真做到“管行業的必須管環保”,對落實中央環保督察整改的嚴肅性認識不足,工作推進滞後,導緻海水養殖無序發展,本應被保護的海防林和生态紅線區域被肆意踐踏,養殖尾水直排問題久拖不治。
(二)職責界定不清,管理不到位
相關職能部門相互推脫責任,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縣林業主管部門認為大角灣佛羅林場屬于省林業局的下屬企業,該區域海防林應由佛羅林場下設的管護站負責管理。但據佛羅林場管護站反映,早在2019年巡查時就發現破壞海防林問題,并已将相關情況報縣林業等有關部門。《海南省沿海防護林建設與保護規定》已明确: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内的沿海防護林的建設、管理和保護工作。縣林業主管部門沒有認真落實海防林相關保護規定要求,對海防林的管理和保護長期不到位,對違法侵占和破壞海防林的行為查處力度不夠,責任落實不到位,導緻問題屢次發生。
(三)履職盡責不夠,慢作為
《海南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規定(2019年修訂)》第十四條明确:沿海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對海岸侵蝕、海水入侵、嚴重污染、生态嚴重破壞等海岸帶受損或者功能退化區域進行綜合治理和修複。但樂東縣有關主管部門履職盡責不夠,慢作為,海岸帶修複治理責任長期落實不到位。長期以來,對部分沿海區域遭到嚴重侵蝕的海岸帶未采取切實有力措施及時組織修複治理。
督察組将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有關要求和程序做好後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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