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最大的一家銀行,遭遇搶劫。
四名銀行職員被劫持為人質。
之後,搶劫案更是僵持了整整130個小時。
最終以失敗告終。
奇怪的是,這起案件結束後。
四名人質不僅拒絕對劫匪指控,還主動為其求情企圖給劫匪減刑脫罪。
其中一個女人甚至愛上劫匪,口口聲聲要以身相許。
沒錯,她們的這一系列反應。
正是日後大名鼎鼎的精神疾病“斯德哥爾摩侯症群”。
而這起“知名”銀行大劫案的始作俑者。
就是頗具傳奇色彩、備受争議的罪犯——克拉克·歐洛弗森。
他本人最大的特點,就是長得特别帥。
Netflix終究還是将魔爪伸向北歐,改編真實事件帶來這部總共6集的迷你劇——
克拉克
Clark
男主的扮演者,是瑞典“大魔王”家族的四弟,比爾·斯卡斯加德。
着實帥得讓人心服口服無話可說。
PS:圖左為二哥亞曆山大·斯卡斯加德。
有别于家族其他成員的純血陽剛,四弟陰郁怪誕的氣質愈發引人入勝。
他飾演的“瘋批罪犯”克拉克,同樣是個與衆不同的“狠角色”。
故事的開端。
就是克拉克的野蠻降生。
這是他自述中的第一次“越獄”。
似乎從娘胎裡開始,他就是個自命不凡的異類。
出生後,他成長于一個“普通且恩愛”的家庭。
父母會在他面前舞蹈,或是拿酒瓶互毆。
克拉克見狀,就舉起手中的玩具槍,沖着他們的腦袋。
幽幽地說一句:“你死了”。
的确是個“特别”的男孩,但他的特别還不止于此。
大部分時候,他都是一個人,而且他和女士都能處得很好。
他自認為輕易就會陷入愛河。
帥氣的面龐,自信的笑臉。
讓見到他的女性都無法拒絕。
與此同時,他的成長又不太平靜。
他的酒鬼父親時常會對他和母親家暴。
每當這時,他都害怕地和母親躲在桌下瑟瑟發抖。
六歲時,他甚至被父親推進水裡。
掙紮中,硬是被父親按頭要求撿起酒瓶。
在這般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他,學會了“自力更生”。
賣煙、賣桂皮卷、賣啤酒……
于是,他輕而易舉的就能在十歲時,賺的比他爸媽加起來的都多。
自此他也嘗到了金錢給他帶來的滿足感。
這種感覺同樣是——自由。
同時,他開始不學無術,當街搶劫、扒竊,參加派對,風流成性。
不服任何管教的他,隻想做自己,享受人生極樂。
即便被少管所拘留,出來後他仍繼續犯案。
屢教不改。
之後連搶銀行都成了他的業餘愛好。
在暴力中長大的他繼而認為。
若自己做不到最好的,至少能在最糟糕裡做到最好。
于是,長大後他成了臭名昭著、名揚國際的罪犯。
謀殺、盜竊、搶劫、販毒……無惡不作。
就像這次,他和一群狐朋狗友潛入了一家有看門狗的豪宅。
強行闖入,偷喝名酒。
跟着才發現自己來的地方,居然是前首相的夏季度假屋。
沒想到下一秒,一行人就被首相發現。
克拉克更是差點被首相當場槍斃。
但這件事還不算什麼。
真正讓他“一舉成名”的,還是一次商店搶劫事件。
為了給第一次搶銀行添置點裝備。
他和朋友偷竊了些物件,沒想到出門時剛好撞見警察。
警察見狀嘲笑了他們一番。
他的朋友在刺激下,直接将警察擊倒。
事後,二人都成了被通緝的對象。
緊接着鋪天蓋地的媒體報道。
讓克拉克的一副好皮囊一時間受到了廣泛的關注。
少年犯克拉克憑借着一張帥臉,居然成了無數青少年的“罪犯偶像”。
之後的每次被捕,仿佛都成了他的紅毯發布會。
他盡情的在鏡頭前釋放着“微笑殺”。
在他的自述裡。
更是把這些被捕經曆,比喻成事業。
他的名聲就要響徹全國了,這讓他異常興奮。
看來勢必要将這番事業進行到底了。
此後,他進監獄的日子宛若家常便飯。
但即便是在監獄裡,他也能把自己的小日子過成詩。
沒事搞搞創作,順便越個獄。
比如,把自制的分段式梯子僞裝成除草耙。
待到時機,就成功越獄。
一來二去,他連越獄都有了經驗。
成功越獄高達17次後,他倍感自豪。
可在他再次入獄後,他又打起了住房條件的主意。
煽動獄友絕食集體抗議,要求提高監獄待遇。
甚至開始緻力于為所有獄友謀福利。
一時間,他成了全獄友眼中的大英雄。
其中他的頭号粉絲,一名叫亞奈的獄友。
對克拉克格外敬重。
甚至模仿起克拉克,想要與他攜手并進。
搶劫斯德哥爾摩市最大銀行那次,源頭正出于此人。
出獄後的他一邊劫持銀行人員。
另一邊要求警方把克拉克釋放,送到他身邊。
可最後的結局,亞奈不出幾天就投了降。
而克拉克卻成了鏡頭前的寵兒。
所以克拉克是如何在這起搶劫案中,讓人質對他産生好感的呢?
原來從一開始,克拉克見亞奈綁住人質。
就立馬表現出了他不同尋常的一面——替人質解綁。
之後他更是責怪起亞奈:“不要對這些好人這麼粗魯,他們是朋友。”
不僅如此,他還會在人質挨餓時主動問詢。
就連有人做噩夢他都會貼心地送上安慰。
見人質擔心家裡的孩子,甚至還主動讓她電話聯系家人。
第一次沒有打通,他還讓她繼續打,不要放棄。
他僞善的一面迅速俘獲了本身處絕望中的人質。
以至于之後,人質都和他們站到了同一陣線。
在警方抓捕住克拉克時,有人質還大呼不要傷害他。
實在是有些荒謬。
實際上,在克拉克做出這些反常舉動時。
他的真實想法隻有三點:
搶銀行,睡到人質中的美女,成為這場案件的英雄。
最終,他做到了。
原來一切不過都是他的計劃。
這才是真實的克拉克。
自戀、自私、僞善才是他真正的代名詞。
他會為了逃離監獄,利用女友對他的愛與她訂婚,最後将其抛棄。
一生風流成性的他,還讓不同的女人為他生下三個孩子。
之後他甚至帶着孩子去販毒。
和朋友在一起時的他也同樣,得利後他就分分鐘棄人于不顧。
他不相信任何人。
在他不需要其他人時,就直接将他人一腳踹開。
他還會适當示弱博取他人的同情。
當有些事無法用巧言令色來解決時。
他就換用一張人畜無害的臉示弱讓他人瞬間信服。
所以,克拉克愛的始終隻有自己。
如今,現實中的克拉克已經七十五歲高齡。
他的一生大多都在監獄中度過。
出獄後他寫起了自傳,甚至成為了一名暢銷作家。
就連此次網飛改編他的故事,都給了他一筆版權費贊助。
不管怎麼說,一個混蛋的戲劇人生。
怎麼看都還是太荒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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