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本和注冊資金區别通俗? 我們都知道成立公司時必須要确定注冊資本的金額,這個數字不單要寫進公司章程,還要登記在營業執照上那麼什麼是注冊資本呢,我們今天來了解一下,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注冊資本和注冊資金區别通俗?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注冊資本和注冊資金區别通俗
我們都知道成立公司時必須要确定注冊資本的金額,這個數字不單要寫進公司章程,還要登記在營業執照上。那麼什麼是注冊資本呢,我們今天來了解一下。
一、我國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裡并沒有關于注冊資本的定義,因此我們隻能用最通俗的話來解釋。公司作為一個商事主體,要開展經營活動,必須要有資金支持,而公司成立時的資金來源隻有一個,就是股東出資,公司成立時股東讓渡财産權給公司,公司接受股東的出資,其出資額就是注冊資本。(但股東的出資和注冊資本不是絕對劃等号的,出資可以比注冊資本多,多餘的部分也是公司财産,會計上給這部分資金起了個名字叫做資本公積)。所以可以簡單的理解,注冊資本就是公司成立時股東的出資,股東根據其出資所占注冊資本的份額來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二、那麼注冊資本到底定多少呢。這個需要股東在出資時綜合考慮:公司是從事什麼行業,如果開個飯店可能五十萬就夠了,但要是開發房地産,起碼千萬起步,要是搞芯片研發,那麼前期不投入上億元恐怕不會有任何成效;其次還要看回本周期有多長,有的業務可能一個月就回本盈利了,有的恐怕得三五年以上。所以注冊資本到底定多少一定要根據公司具體業務來判斷,更何況有的行業如銀行保險等金融行業其注冊資本金的下限數額都是國家法律規定的,有強制性,不能突破那個最低标準。
三、是不是隻要股東有錢就可以盡可能多的作為注冊資本呢?這時候我們需要知道一條:公司是以自身财産對外承擔責任的,股東是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的。在公司不掙錢的前提下,注冊資本定的越大,就意味着股東出資越多,在公司負債的情況下,對外需要承擔的責任也就越多。因此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多越好。
四、實繳和認繳是什麼意思?舊公司法規定公司成立時必須一次性繳清注冊資本金,而且還必須進行驗資,确認這個資金已經從股東賬戶進入公司賬戶。實繳制有利有弊,弊處是導緻很多公司虛假出資、抽逃出資、虛報注冊資本等,因此新公司法将實繳制改為認繳制,就是說公司的注冊資本不需要一次性在公司成立時繳清了,可以根據股東意願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時間以公司章程約定為準。這樣就大大降低了創業門檻,創業者不再需要為短缺注冊資本而發愁,可以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和對公司發展的判斷來繳納注冊資本。一般來說實繳金額應當以負擔得起公司半年到一年的運營成本為宜。
五、認繳制下股東是不是責任小了很多?其實認繳情況下股東隻是可以更加靈活的安排自身資金投入公司裡,但是該承擔的責任還是少不了的。首先股東必須按照約定的時間來繳清出資款項,否則必須對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其次一旦認繳未完成而公司卻對外負債了,那麼債權人是有權要求股東來立即完成出資義務的,即要充實公司注冊資本。所以認繳情況下股東應當承擔的責任還是逃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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