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多數原則?身者,聚集義;總說者,合集義謂合集總說二三等名,為聚集故,故以總說釋身義也,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簡單多數原則?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簡單多數原則
身者,聚集義;總說者,合集義。謂合集總說二三等名,為聚集故,故以總說釋身義也。
論雲:言總說者,是合集義,于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解雲:西方聲明,造字有字界字緣。界是本義,以字緣助,成種種義。且嗢遮是字界,本造字家,于合集義中,立嗢遮字界。後以字緣,助嗢遮界,轉成三木訖底,唐言總說。既知總說之義,起自嗢遮,嗢遮是合集義。明知總說亦是合集,此文言于合集義,說嗢遮界,以證總說,是合集義。既以總說釋身,故知多名合集為名等身等也。
身是積聚的意思,“聚集義”。“總說者”,那麼這個相當于總說了,就是頌裡邊的總說了——前面是身,身以總說來解它,那麼身就是集聚的意思,講了,“總說”是什麼意思?“總說者,合集義。謂合集總說二三等名,為聚集故,故以總說釋身義也。”合起來,就是合兩個、三個名,把它聚起來,那麼這個總說就是解釋身是集聚的意思就完了。
“論雲:言總說者,是合集義,于合集義中,說嗢遮界故。”這又是印度話來了。“解雲:西方聲明”,西方的語法裡邊,“造字有字界、字緣”,“界是本義”,緣是緣助,“以字緣助,成種種”的“義”。那麼“且嗢遮是字界,本造字家,于合集義中,立嗢遮字界。後以字緣,助嗢遮界,轉成三木訖底,唐言總說。”總而一句話嘛,成了一個總說(集合)了,這些我們不要仔細講了。“既知總說之義,起自嗢遮,嗢遮是合集義”,就是合集了,好了。“此文言于合集義,說嗢遮界”,好了,“以證總說,是合集義。既以總說釋身,故知多名合集為名等身等也。”身就是合集了,總說就是合集的意思。
那麼這裡為止,我們念了很多印度話,我們再把它歸納一下,簡單地歸納一下。名,我們說這個概念,能表達一個概念的,叫名;句,就是一句句子,能夠表達一個完整意義的句子,叫句;那麼文就是字母。這三句話就解決了,他講了很多。講了很多,又不太好懂,都是印度的語法,我們說再重複一遍。
所謂名者,就是一個概念。“茶杯”,知道一個擺茶的,裝茶的一個杯子;又如我們說“香爐”,插香的爐子,這個概念。那麼一個名,表達一個概念的。
句就是一個完整的意思。假使說,“諸行無常”,茶杯是無常的,那個意思表達出來了,成了一個句子。單是茶杯,它沒有一個完整的意思,就是茶杯就完了;這個茶杯是無常的,怎麼怎麼的,茶杯是空心的,那就是把整個意思說出來了。“色不異空”,這是一個意思也出來了。這個句子,是表達完整的意義的。
那麼文呢,就是拼音字母。名句文,這麼講就可以了。
那麼身就是多。學過外語的人就知道,在英語最簡單,多數,加個“s”就完了,像法語什麼的,多數就要變化了,把整個字,後邊那一部份就變了,變掉了。總的意思說來呢,就是變多數。印度話裡邊呢,多數,就加個身,兩個以上的就叫身,那麼三個叫多身了。
(節選敏公上師《俱舍論頌疏講記-分别根品第二》總第三十七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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