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找法網
事實上夫妻一方出軌并不是離婚的主要依據,導緻離婚的原因還是因為夫妻的感情破裂,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隻有感情破裂才是法院叛離的依據。
一、夫妻一方出軌怎麼離婚
首先就離婚意願來說,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另一方起訴離婚的話,法院會根據夫妻感情情況來進行判決,法院判決離婚的标準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達到這一标準的,應會判離,如沒有達到這一标準,即使一方出軌,法院也不會判離。
起訴離婚的程序:
1、寫好離婚起訴書(可由律師代寫);
2、準備訴訟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内向對方發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托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離婚訴訟;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财産,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二、如何證明一方出軌
1、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一方主張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麼必須提供證據來證明,如果不能提供證據,那麼法院不會采信。取證的過程相當麻煩,大多數情況下建議協商離婚。
2、通常證明外遇的證據有很多,證據講究書證和人證。隻有人證沒用的,對方随時也可以找幾個人出來說沒見過他出軌吧。除非對方在法庭上親口承認,或者給你寫過承認出軌、保證不出軌的保證書。
3、證據可以證明外遇,但是請注意,證據越多越好,單一的證據效果不好。
(1)男女單獨裸體的照片(裸奔或天體浴之類的不算)、視頻,注意一點要合法取得,非法取得證據不算。
(2)一方寫下的承認出軌事實的保證書,認錯書,悔過書。
(3)聊天qq記錄,開房記錄,親密照片。電話記錄,短信記錄等等。
三、離婚訴訟的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緻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從上述文章我們可以得知,夫妻一方出軌的可以先選擇協議離婚,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協議離婚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訴訟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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