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從業人員健康證辦理的公告
一、從業人員範圍從業人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需要依法進行預防性健康體檢并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從事相關工作的特定人員,主要包括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産經營人員,直接從事飲用水供水、管水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産品、消毒産品生産人員,公共場所工作人員、托幼機構直接為師生服務人員等。 二、從業人員健康證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2.用人單位出具的用工證明;3.下列任一項有效證件原件或複印件:①營業執照、個體或企業工商名稱核準單。②備案登記證。③個體商販、鄉村廚師所在鎮(街道、區)食安辦出具的證明。④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有效證件。三、從業人員體檢機構(一)縣二院:聯系電話0515-69903878,辦理時間:周一至周六上午。 (二)彙文衛生院:聯系電話0515-86211015,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 特此公告。縣衛生健康委員會2020年11月26日
來源:建湖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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