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阿姨剛剛被診斷為小細胞肺癌,即将接受全身化療控制病情。阿姨對于自己的病情和治療都比較能接受,也做好了思想準備。但是當談到化療前需要埋管的時候,她堅決拒絕,理由是“埋管多不方便啊,限制活動,而且别人看到了多難看”。其實臨床上,這樣的患者并不少見,因為老百姓對于埋管并不了解所緻。我們向李阿姨說明了埋管的利弊,又帶她觀摩了走廊關于埋管的宣傳圖片,是一些未置管患者化療藥物外滲導緻的皮膚破潰的案例,觸目驚心。李阿姨終于明白累我們的苦心,同意了埋管。
下面我們一起了解以下為什麼化療應該埋管
所謂的化療通俗講就是化學藥物經過血管周身循環,從而起到殺死腫瘤細胞的作用。細胞毒性藥物在殺傷腫瘤細胞的同時也會損傷正常組織細胞,所以稱之為“雙刃劍”。
損傷機制一般認為有兩個:
1. 通過脂溶作用破壞細胞膜,導緻細胞溶解死亡,如植物堿類或鬼臼乙苷類藥物。
2. 化療藥與組織細胞DNA結合,導緻組織細胞壞死,壞死的細胞釋放藥物及代謝産物(如自由基等)繼續破壞周圍正常細胞,使損傷不斷擴大,影響組織的愈合,形成慢性的損傷過程,如阿黴素類。
- 一些刺激類的化學藥物,一旦外滲可以引起嚴重反應,疼痛腫脹及靜脈炎,并沿靜脈出現硬結色素沉着,燒灼感或者觸痛,這些症狀一般會有自限性,不會遺留後遺症。
但是,泡劑類化學藥物一旦外滲,就會引起注射部位的疼痛燒灼感,輕微紅斑、瘙癢腫脹,長時間過去,紅斑疼痛加重,出現皮膚褪色,并可發展到脫屑或起疱,甚至組織潰瘍、壞死等嚴重後果,可能會遺留長期的後遺症,這支血管以後也無法再用,而且還會延誤治療。
那麼所謂的埋管是什麼意思呢?應該埋在人體哪裡呢?
臨床工作中常用的置管術有3種:PICC、中心靜脈置管術(CVC)、輸液港
PICC:就是經外周靜置入中心靜脈導管直接到達靠近心髒的大靜脈,這樣化療藥物無法與手臂靜脈直接接觸,直接到達大靜脈,而且大靜脈的血流速度很快,可以迅速沖稀化療藥物,減少藥物對血管的刺激。因此能夠有效保護上肢靜脈,減少靜脈炎的發生,減輕患者的疼痛,提高患者的生命質量。可長期留置半年到1年左右,避免反複穿插損壞血管,但需要定期換藥,比較麻煩一些。
CVC:中心靜脈導管,經頸内、鎖骨下、股靜脈穿刺将導管插入到上、下腔靜脈,以起到保護外周血管作用。留置時間較短,2-4周。每次化療都需要重新置管,反複多次插管,對血管也會造成不同程度損傷。
輸液港:醫生通過一個小手術将輸液港座及導管埋在患者左或者右胸壁皮下,導管一端置入中心靜脈内,另一端連接輸液港。這樣藥物直接進入中心靜脈。費用較高,需定期護理。但長期使用美觀方便,還可用于血樣采集。
當然埋管也有一定的缺點:
- 如PICC及輸液港需要定期換藥;
- 埋管後雖不影響正常生活,但一些擡起或托舉重物等動作還是不建議做的,可能會導緻置管脫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活動;
- 長期在體内留管有對身體來說為異物,有感染及置管處血栓形成的風險等
最後,在靜脈化療過程中合理應用靜脈置管從而保護外周血管,減輕化療藥物對血管的刺激,降低化療藥物的風險,同時便于抽血化驗等操作,最大程度的使患者受益 !臨床上埋管不僅僅限于化療患者,一些藥物許長期應用,但因酸堿度、滲透壓等問題可能會造成血管損傷時也應置管輸液。還是建議患者聽從醫生安排選擇合适的置管術方便治療,減少輸液不良事件發生。遵醫囑按時換藥,避免感染及血栓形成也同樣重要。
我是愛科普的@腫瘤科小飛俠 關注我分享更多醫學知識。
#清風計劃#
#清風健康說#
#她力量計劃#
#青雲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