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A2駕照不違章到底要不要審驗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分實際情況進行讨論。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公安部123号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的内容。按照這個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那麼持有A2證的駕駛人也是包括在其中的,當然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不過并不是所有的駕駛者都要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隻要這位駕駛者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發生任何的扣分,那麼就不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是這并不是意味着,沒有扣分的駕駛者所持有的A2證不需要審驗,隻不過駕駛者不需要親自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電腦會自動審驗的。但是隻要這個司機在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發生了扣分,哪怕是一分,也是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的。此外,假設說這位司機在一個記分周期内發生了交通事故,有人傷亡,并且這位駕駛者需要在事故中承擔同等以上的責任,那麼不管這位駕駛者是否有扣分,都需要在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還有一種情況,持有A2駕駛證的駕駛者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那就是年滿60歲且擁有A2駕駛證的駕駛者是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的并且還需要提供身體條件證明。
所以說,假如駕駛者沒有發生交通事故,也沒有被扣分,年齡在60周歲以下,就不需要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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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人員: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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