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混凝土澆築前應進行預制構件的隐蔽工程檢查,檢查項目應包括下列内容:
1 鋼筋的牌号、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等;
2 縱向受力鋼筋的連接方式、接頭位置、接頭質量、接頭面積百分率、搭接長度等;
3 箍筋、橫向鋼筋的牌号、規格、數量、位置、間距,箍筋彎鈎的彎折角度及平直段長度;
4 預埋件、吊環、插筋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5 灌漿套筒、預留孔洞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6 鋼筋的混凝土保護層厚度;
7 夾心外牆闆的保溫層位置、厚度,拉結件的規格、數量、位置等;
8 預埋管線、線盒的規格、數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2
帶面磚或石材飾面的預制構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藝制作,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 當構件飾面層采用面磚時,在模具中鋪設面磚前,應根據排磚圖的要求進行配磚和加工;飾面磚應采用背面帶有燕尾槽或粘接性能可靠的産品。
2 當構件飾面層采用石材時,在模具中鋪設石材前,應根據排闆圖的要求進行配闆和加工;應按設計要求在石材背面鑽孔、安裝不鏽鋼卡鈎、塗覆隔離層。
3 應采用具有抗裂性和柔韌性、收縮小且不污染飾面的材料嵌填面磚或石材之間的接縫,并應采取防止面磚或石材在安裝鋼筋、澆築混凝土等生産過程中發生位移的措施。
3
夾心外牆闆宜采用平模工藝生産,生産時應先澆築外葉牆闆混凝土層,再安裝保溫材料和拉結件,最後澆築内葉牆闆混凝土層;當采用立模工藝生産時,應同步澆築内外葉牆闆混凝土層,并應采取保證保溫材料及拉結件位置準确的措施。
4
應根據混凝土的品種、工作性、預制構件的規格形狀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振搗成型操作規程。混凝土應采用強制式攪拌機攪拌,并宜采用機械振搗。
5
預制構件采用灑水、覆蓋等方式進行常溫養護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的要求。
預制構件采用加熱養護時,應制定養護制度對靜停、升溫、恒溫和降溫時間進行控制,宜在常溫下靜停2h~6h,升溫、降溫速度不應超過20*C/h,最高養護溫度不宜超過70'C,預制構件出池的表面溫度與環境溫度的差值不宜超過25C。
6
脫模起吊時,預制構件的混凝土立方體抗壓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且不應小于15N/mm2。
7
采用後澆混凝土或砂漿、灌漿料連接的預制構件結合面,制作時應按設計要求進行粗糙面處理。設計無具體要求時,可采用化學處理、拉毛或鑿毛等方法制作粗糙面。
8
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生産前應制定預應力施工技術方案和質量控制措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标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範》和《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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