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大連供暖第一天,沒感到一絲暖意。小區群鬧鬧洋洋的,說要找供暖。6日供暖第二天,仍然感受不到半點暖意——這是我住暖氣房第一次經曆的。
我住過三套暖氣房,可能是地區問題,也可能是供暖公司的問題,那暖氣燒的,家裡近30度,白天一天開窗(小窗),搬到這裡五年,雖說沒有那裡溫暖,但還可以,不冷不熱的,太熱也不好。可是現在,凍胳膊。看大連的好友說過,不好來年就不用了,打空調,甯願多花點錢,也不養着他們。
現在凍手。由于腿的原因,不能下地,隻能躺着,就得蓋着被子。這幾年,看似上頭抓取暖很緊,一再強調,要給百姓送溫暖。我記得10年,我賣了山上的房子,那是我住了13年的小屋,由于裝修,和物業産生了一些矛盾,過戶時,隻罰了物業費,忘了取暖費。其實我取暖費沒欠過,隻不過裝修換了個暖氣片,就說要罰款。這些霸王,死不講理,我廁所漏了兩年,不管,讓自己解決,我也是要勁,不交物業費。過戶的時候,物業忘了改暖氣的事,隻記得物業費,蓋章了。到了取暖的時候,買房家交不上暖氣費了——那是對老夫妻,找我,說交2000元罰款。我這人太講理,問女兒,女兒說,媽媽,交了吧,權當少賣了2000元。本來打算認了,想想不甘心,于是就打電話給市供暖辦(報紙上都有),我以買房人的身份投訴,我說我是勝利路動遷戶,響應号召搬出來,70多歲,又不是我們的錯。市裡給了一個區供暖電話,區裡說,那個小區的物業是“黑社會”,難纏。他出的點子,讓找中介,看物業簽字沒?簽字了,物業自己負責,沒簽字中介負責——物業也認了,他簽字了。
扯遠了。昨天下午聽見院裡鬧鬧哄哄的,說什麼聽不清,我隻是自己幻想,是不是投訴了,供暖來了?我這人不太愛熱鬧,凡是吵鬧的地方不去看。下午摸摸地闆,不很涼(地熱),大概供氣了,晚上就感覺到,屋裡暖了,正常了。
供暖是霸王條款,百姓無可奈何,隻能聽命。那些幹活的,都是些臨時工,真的臨時工,他們也是看人下菜碟。我的出租房暖氣漏水,不能供氣,打了無數個電話隻說等等。租客交了房租,房租包括暖氣。我去了,物業給了電話,打了再給一個電話,打了再給一個電話——我火了,直接要投訴——真tama的好用——立刻來了兩個人,唠着嗑慢慢騰騰的。我看不過眼,直接說,我是房東,我差點投訴了。他們一聽,立刻緊張了,說,大姐,别亂投訴,你投訴我們就……我說幹好了就不投訴了。真快,我告訴他們,旁邊的也是我的,也是出租的。到家了,那套房子的小租客來電話,說沒暖氣。我給他一個電話,大概他也打過,沒人理,打怵,說阿姨還是你打吧,我說你也打我也打,不用怕。還沒等我打,小租客說來了,打開閥門了。我想,抓呼小租客,想詐錢?有些房東不管,自己解決,租客隻好花錢了。
霸王企業,能否不霸王?隻此一家,别無選擇,隻能留下買路錢。還有那些比如聯通移動啥的,不用不行,用了來氣,你欠他一分錢都追,他欠你流量作廢。取暖也是,哪怕最後一個月,也得補上一年的——百姓就是百姓,隻能被動接受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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