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築地基基礎設計的時候,總會遇到很多的問題,其中基礎埋深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如果基礎埋深沒有處理好的話,那麼對于之後的施工和建築設計都會有很大的影響。那麼基礎埋置的深度都需要考慮哪些問題?我們請這方面的專家崔學棟老師來為我們解開疑惑。
基礎埋深就是基礎底面至室外設計地面的深度。它的确定原則是保證安全可靠的前提下盡量淺埋;埋深大于50cm;基礎頂面距地表大于10cm。按照《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中建築物的結構條件、工程地質條件、地基凍融條件、場地環境條件、水文地質條件等都是需要考慮的因素。
建築物的結構需要考慮到建築物的使用功能,需考慮地下室、設備層、人防工程或電梯設置。對于基礎的形式和構造也有一定的要求。剛性基礎适當深埋,擴展基礎可淺埋;箱形、筏形基礎≥建築物高度的1/15,樁箱或樁筏基礎≥建築物高度的1/18~1/20。除此之外,地基荷載性質、大小也是需要考慮的。輸電塔基礎、斜拉橋橋墩基礎:上拔力,以及高層建築的基礎埋深需滿足穩定性要求。
基礎埋深确定的考慮因素第二個就是場地的環境。當存在相鄰建築物時,新建建築物的基礎埋深不宜大于原有建築基礎。當埋深大于原有建築基礎時,兩基礎間應保持一定淨距,其數值應根據建築荷載大小、基礎形式和土質情況确定。因此基礎埋深不同時,先主樓,後裙房。分期施工并設置後澆帶。這樣可以減少不均勻沉降帶來的危害。
第三個就是工程地質水文條件了。建築物地基有地下水時,盡量将建在地下水位之上,若必須埋在地下水位之下,應采取保護地基土不受擾動的措施,還應考慮可能出現的施工與設計問題,以及地下水浮力引起基礎底闆的内力變化。如果持力層下埋藏有承壓含水層時,選擇基礎埋深必須考慮承壓水的作用,控制基坑開挖深度。承壓水頭壓力小于坑底土的總覆蓋壓力。瀕臨河、湖等水體修建的建築物基礎,基礎埋深須大于最大沖刷深度。
最後就是地基凍融條件,由于土層的強烈凍融,使地表下沉,從而引起塌陷。造成了大量的路基破壞、工程建築物毀損等惡性事件。所以季節性凍土地區基礎埋置深度宜大于場地凍結深度。對于深厚季節凍土地區,當建築基礎底面土層為不凍脹、弱凍脹、凍脹土時,基礎埋置深度可以小于場地凍結深度,基底允許凍土層最大厚度應根據當地經驗确定。沒有地區經驗時可按《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11)附錄G查取。此時,基礎最小埋深dmin可按下式計算:
dmin = zd - hmax
其中hmax——基礎底面下允許凍土層的最大厚度(m)
基礎埋深的問題關系到地基是否安全、經濟以及施工的難易程度。如何選擇基礎埋置深度影響因素很多,但對于每項具體的工程,往往就其中一、二項因素起決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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