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笃鮮
湖南廣播電視台最近報道了一樁奇葩事——
12月15日,湖南拙燕倉物流有限公司工作群裡有員工質疑工資發放不合理,雙十一期間上夜班竟然被倒扣錢,有兩百多名員工給這則消息點了贊。結果到了第二天,一些點贊的在校實習生被公司開除。面對媒體追問,該公司有關人員始終強調被開除的人“與公司價值觀不符”。
事情不大,但信息量不小。首先,引發争議的“倒扣錢”是怎麼回事?夜班工作不符合人的正常作息規律,很多地區都出台規定,明确用人單位應當給予員工夜班津貼。物流公司需要員工在購物節期間上夜班可以理解,但公司本該給員工合理補償,不補反扣實在難以用常理解讀。對此,公司最好不要一口一個诽謗,而是給出解釋,讓大家看看是否存在隐情,别冤枉了任何一方。
其次,不論“倒扣錢”的質疑是否成立,點贊的人為什麼被開除?對于不同意見,用人單位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把情況說明就好。随随便便把人開除,不僅于法無據,也暴露了企業價值觀的扭曲:既然員工表達觀點、争取權益是與價值觀不符,那什麼與這家公司的價值觀相符,恐怕不言自明。
值得玩味的是,提出質疑的老員工沒有被開除,簽了勞動合同的點贊員工也沒被開除,被開除的隻有實習生。原來,開除誰和價值觀沒有必然聯系,涉事企業隻敢對實習生耍威風。或許,企業管理者這樣做是在殺雞儆猴,通過開除實習生來警告正式員工?欺軟怕硬,思之令人發笑。
進一步而言,這件事也反映了實習生權益保障不夠到位的現狀。今年5月,中國之聲報道了江蘇某技術院校強制學生在指定工廠實習,學生被迫長期加班而且薪酬很低,學校從中抽取回扣。種種問題背後,存在着實習生身份之困。畢業實習已經成為大多數學校必修項目,在校生的實習相較于工作更偏重于教育。學生無法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很容易被當作廉價勞動力來壓榨。
有必要督促各方重視實習生權益。此前,廣東、江蘇等地出台文件指導實習工作,規範實習協議内容、指明維權渠道等做法值得推廣。聚焦到“點贊被開除”事件,實習生不妨以實習協議為依據,根據合同法來追究企業違約責任。反過來講,漠視實習生和正式員工權益、聽不得不同意見的用人單位,勢必難以吸引更多人才,更不用說發展進步。
【作者】 王梓佩
南方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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