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5日消息(總台央廣記者管昕)前不久,中國之聲持續報道了國内多地營運車輛投保難的困境。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受商業保險投保難影響,近幾年,“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簡稱:車輛統籌)逐漸得到營運貨車車主的青睐。
實際上,“車輛統籌”雖然具有一定的風險補償功能,但不符合保險屬性,更像是營運貨車行業互助性質的措施。目前,市場上有不少公司都在經營“機動車安全統籌服務”。
部分車主在加入“車輛統籌”後,會誤認為這就是商業保險,甚至放棄購買車險“裸奔”上路。但近日,多地車主向央廣新聞熱線400-800-0088反映稱,在車輛統籌期限内,貨車發生了交通事故卻遭遇理賠難。所謂的“車輛統籌”靠譜嗎?又該由誰來監管?
今年5月,河北邯鄲的王先生給家裡的營運貨車買了一份“機動車輛統籌”,一年統籌期限,包括車輛損失互助、第三者責任互助、車上人員責任互助,包含司機和乘客,共花費統籌金1萬多元,保額近150萬。
邯鄲王先生在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參加的機動車輛統籌單(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7月份,他的貨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目前,還有30萬多元無法賠付給死者家屬。死者家屬訴前保全了涉事貨車,法院也已審結此案,但賠付還是沒有到位。王先生說:“到現在咱的車也提不出來,人家死者那一方也得不到賠償。最近一段他(家屬)又申請強制執行,也沒有搞到錢。”
王先生購買的是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的“車輛統籌”。根據這家公司印制的“機動車輛統籌單”,第三者責任互助的統籌額度為100萬。按說,死者家屬的這筆錢應由安全統籌公司來賠付,但王先生多次聯系公司,被一拖再拖。王先生說:“他一直說公司沒有錢。通過各方面了解,這個公司在兩三年前就已經有很多法院判決的案子拒不執行,但是它還繼續向社會征收(銷售)社會車輛保險(統籌)。”
王先生口中的保險,實際上是車輛統籌。他遇到的情況也不是個案。
2017年,邯鄲的闫先生也是在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買了一份“車輛統籌”,在統籌期限内的2018年,他的貨車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根據法院判決,統籌公司應對其車損理賠7萬多元。但該公司至今未履行法院确定的義務。闫先生說:“好幾年了,他一直不給,一直拖。讓法院強制執行,也執行不了,他賬戶上沒有錢。我們這邊很多買的,那個公司都沒有給。”
王先生手裡的機動車輛統籌單和保險公司印制的保單從格式到條款等都比較相似。根據車輛統籌單上印制的報案電話,記者以車隊參加統籌為名,聯系到一位付姓業務員。起初,他告訴記者,車輛統籌的具體情況涉及商業機密,必須面談,等建立好合作關系以後,通過微信就能辦理。付姓業務員說:“我們現在可以做,需要見面跟您溝通一下,涉及到我們很多商業的情況,無法在電話中直接表達。”
電話裡一番咨詢攀談後,這位付姓業務員明确表示,他們公司的車輛安全統籌還可正常加入,也可正常理賠,還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是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的分公司。付先生說:“我們是供銷總社下邊成立的一個分公司,有供銷總社的股份,剩下是由社會股份進行持股,有運輸公司的,有資本方的,大家在一起做的這項事情。因為河北的大貨車好多地方保險都不給上,但是這些車又不能裸奔上路。比如第三者責任互助、車輛損失責任互助,我們是以互助形式的。”
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的工商注冊登記信息顯示,其為集體所有制企業(記者截圖)
而據企查查披露的工商登記信息,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李英山,注冊資本100萬,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該公司屬于集體所有制,經營範圍是石家莊全市供銷社系統内部财産安全統籌,其唯一股東為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
據石家莊供銷合作總社官網顯示,直屬企業中并沒有安全統籌公司(記者截圖)
但根據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官網顯示,其17家直屬企業和3家直屬事業單位中,并沒有這家安全統籌公司。
工商登記顯示,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工商營業執照早于2008年就已被吊銷(記者截圖)
工商信息還披露,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的工商營業執照早于2008年就被吊銷,而這家安全統籌公司的營業執照卻是存續狀态。據企查查信息披露,這家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有1481件,其中,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财産保險合同糾紛等案件占到了大多數。被執行案件達500多起,曆史被執行總金額為6600多萬元,目前仍有1800多萬元等待被執行。
該公司一位負責邯鄲地區的業務員告訴記者,公司運營以來,因幾千萬保費被合作方截留,導緻資金周轉出現問題。該業務員說:“從這個公司運作以來,出現問題的有幾千萬,前期造成了好多問題沒法賠付。原來它把這個項目委托給一家叫河北聯馳的公司運營。當時他們有簽訂合同,結果河北聯馳收了保費以後,沒到供銷社安全統籌公司賬上。所以說,現在石家莊供銷社這個公司他們也面臨這種困境,沒有保費還得去賠付,有點資金周轉不過來,他們也正在向河北聯馳追償那一部分保費,正在走法律程序。”
4日晚,一位自稱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的負責人短信對記者表示,車輛理賠事宜,正積極協調處理。
此外,河北邯鄲、唐山等地也有不少參加了“車輛統籌”的車主遇到理賠難題。而涉事公司大多因訴訟纏身已被列入失信執行人。
多位河北唐山的車主告訴記者,他們花了一萬三千多元給貨車買“車輛統籌”,發生事故後,一直無法正常理賠。
車主甲:去年十月份出的肇事,到現在還沒有理賠,他一直說沒有錢。
車主乙:定損以後,遲遲找不到人,他也不給你錢。
車主丙:我入的是中祥統籌,車已經報廢了,始終也不給錢,就一直拖着。
唐山車主參加的車輛統籌單(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唐山一位車主參加的車輛統籌單(央廣網發 受訪者供圖)
記者聯系到的近十位車主,均是類似情況,而涉及的河北保秦交通服務有限公司、中順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中祥運輸服務有限公司都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這些公司的經營範圍裡,都有一項:交通安全統籌服務。而這些公司涉及的司法案件中,也多數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和财産保險合同糾紛等。
喬烽律師事務所主任喬烽表示,從統籌公司和車主們簽訂的車輛統籌單樣式來看,很容易誤導車主,認為這就是保單。喬烽說:“它确實能夠讓群衆誤認為這是一個合法的保險單,它首先從紙的顔色、紙的水印,整個印刷件的結構、文字,甚至是字體字号,都在模仿保險公司的保單。從民事上來講,這就構成了詐欺,欺騙群衆或潛在的簽約人與他們來簽訂合同,并且使這些人誤認為是在跟有保險資格的公司簽訂保險合同。”
陝西省保險行業協會2020年發布的相關風險提示(記者截圖)
2020年,陝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先後兩次在其官網發布風險提示,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不是保險,消費者購買後可能面臨退保、理賠和糾紛處理等法律風險。
陝西省保險行業協會還表示,開展“車輛統籌”業務的汽車服務公司不是經過合法批準的保險公司,不能從事保險業務。此外,“車輛統籌”沒有專業法律依據及行政法規保障,主要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契約行為;且尚無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僅作為一般企業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管理。
喬烽律師也表示,所謂的車輛安全統籌,是在打保險業務的擦邊球,利用工商注冊登記規避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喬烽說:“因為保險是國家特許經營,絕對不是一個工商登記代替的。就工商登記部門對統籌這類的公司予以登記來說,應當是符合條件的,但是它用這種經營模式和對保險業務的誤導欺騙,這就絕對不在審批的經營範圍之内了。”
多位專家呼籲,一些汽車服務公司打着“統籌互助”旗号,開展類似保險的業務,應該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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