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配備哪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來源:央廣網央廣網北京8月17日消息 8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該文件要求,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應當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特殊食品生産企業,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食堂,大中型食品生産企業,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連鎖餐飲企業總部等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企業要配備哪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企業要配備哪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8月17日消息 8月17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該文件要求,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應當依法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特殊食品生産企業,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食堂,大中型食品生産企業,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連鎖餐飲企業總部等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該《規定》旨在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制,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切實維護群衆飲食健康。《規定》指出,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應當建立并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依法配備與其企業規模、食品類别、風險等級、管理水平、安全狀況等相适應的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明确企業主要負責人、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等不同層級管理人員的崗位職責。
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決策前,應當充分聽取食品安全總監和食品安全員的意見和建議。
在依法配備食品安全員的基礎上,特殊食品生産企業,用餐人數500人以上的學校食堂、用餐人數300人以上的幼兒園食堂,大中型食品生産企業,大中型餐飲服務企業、連鎖餐飲企業總部,大中型食品銷售企業、連鎖銷售企業總部等應當配備食品安全總監。
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未按照本規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規定配備、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總監、食品安全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予以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規定》指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和食用農産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可以參照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