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治·阿瑪尼有限公司(簡稱阿瑪尼公司)擁有世界馳名的“ARMANI”系列商标,而該公司發現,北京有一家“ARMANI高級定制店”竟然未經授權冒牌經營。阿瑪尼公司将該店的經營方起訴至法院,索賠損失250萬元并要求其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今天(4月22日)下午,本案在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線上開庭審理,庭上被告表示,本案的根源在于他人僞造阿瑪尼公司的授權文件實施詐騙,自己也是受害者。
2016年8月,阿瑪尼公司派員前往位于北京的“EMPORIO ARMANI大中華區高級定制新國展店”内,現場定制了一件襯衫。
這家店面的經營方為張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三家公司,除了經營實體店外,三公司還注冊了“EA定制”等三個微信公衆号,公衆号ID中均包含了“Emporio-Armani”字樣。在店員提供的襯衫定制材料中,包括VIP定制明細單、量體單、發貨記錄及POS簽購單、名片等,文件上均使用了“Armani”商标及“阿瑪尼”中文翻譯。
該店還宣傳稱,一位名為楊軍的女士是“意大利著名服裝奢侈品牌阿瑪尼首席設計師”、“阿瑪尼大中華區高級定制總負責人”。制成的襯衫成品上附帶有一枚二維碼,掃描後會出現楊軍以“阿瑪尼首席設計師”名義,認證“此件産品是為您量身定做的原廠正品”字樣。
“該店并未得到授權,這是企圖将自己僞裝成阿瑪尼品牌設立的門店。”阿瑪尼公司代理律師表示,此舉侵犯了阿瑪尼公司享有的商标權,且構成不正當競争,故起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要求張某名下三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必要費用共計250萬元,并在媒體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庭審中,張某堅稱她本人是楊軍詐騙行為的受害者,楊軍提供了僞造的阿瑪尼公司及喬治·阿瑪尼先生的授權文件,取得了她的信任,于是雙方簽訂了合作協議。楊軍承諾相關事宜的真實性、合法性,後續張某公司對阿瑪尼品牌的經營、宣傳均是基于此展開的。
法院的刑事判決認定,楊軍多次僞造阿瑪尼公司的授權證明文件及其與阿瑪尼、拉格菲爾德等人的合影,從2012年3月至2017年7月先後從張某處騙取人民币253萬餘元。經兩級法院審理,楊軍被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12萬元。
張某的代理律師表示,這足以證明張某不存在侵權的主觀故意,直到阿瑪尼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張某才發現楊軍涉嫌詐騙,并立刻停止經營、銷毀産品。案件的根源是楊軍的詐騙行為,其應承擔最終責任。
但阿瑪尼公司表示,楊軍是否存在詐騙行為,與張某的經營是否取得商标使用權是兩個概念,張某作為商家有謹慎義務,其也确曾要求楊軍提供商标注冊證,這能夠證明,張某自始至終明知未取得商标授權。且張某還主動和楊軍一起拓展加盟商,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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