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産類
生活類
高壓觸電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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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事故原因分析
(1)電氣線路、設備安裝不符合安全要求。
(2)非電工任意處理電氣事務。
(3)移動長、高金屬物體碰觸電源線、配電櫃及其他帶電體。
(4)操作漏電的機器設備或使用漏電電動工具。
(5)電動工具電源線破損或松動。
(6)電焊作業者穿背心、短褲,不穿絕緣鞋;汗水浸透手套;焊鉗誤碰自身。
(7)濕手操作機器開關、按鈕等。
(8)臨時線使用或管理不善。
(9)配電設備、架空線路、電纜、開關、配電箱等電氣設備,在長期使用中,受高溫、高濕、粉塵、碾壓、摩擦、腐蝕等,使電氣絕緣損壞,接地或接零保護不良而導緻漏電。
(10)接線盒或插頭座不合格或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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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簡述
觸電是人體觸及帶電體、帶電體與人體之間電弧放電時,電流經過人體流入大地或是進入其他導體構成回路的現象。
常見的觸電方式有兩種:即直接接觸觸電和間接接觸觸電。
人體不同部位接觸不同電位則有電流流過為觸電。分為“電擊”與“電傷”兩類。
“電擊”:電流流過人體内部破壞心髒、呼吸與神經系統,重則危及生命。
“電傷”:電流的熱效應、化學效應或機械效應對人體造成的傷害,可傷内部及骨骼,在人體體表留下電流印、電紋等觸電傷痕。
2.1 影響電流對人體的觸電危害程度的因素
(1)人體情況:人體敏感性;
(2)通電途徑:左手-胸> 手-手 手-腳 > 腳-腳;
(3)觸電時間:觸電急救的黃金時間是觸電後的5~10分鐘;
(4)電流的大小:工頻50HZ下的感知電流,擺脫電流和緻命電流;
(5)電流性質:25HZ~300HZ交流電>直流電 > 1千HZ以上高頻電流;
(6)電流從人體的左手流經至前胸時,對人體的傷害最嚴重。
2.2 安全電流與安全電壓
(1)人體允許電流:我國按照50HZ交流電,觸電時間不超過1秒時的人體允許電流,一般為30mA·S;
(2)安全電壓:
在無高度觸電危險的建築物中為65V。
在有高度觸電危險的建築物中為24V。
在有特别觸電危險的建築物中為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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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形式分類
3.1 直接接觸觸電
直接接觸觸電是指人體直接接觸到帶電體或者是人體過分的接近帶電體而發生的觸電現象。也稱正常狀态下的觸電。常見的直接接觸觸電有單相觸電和兩相觸電。
3.2 單相觸電
單相觸電是指當人站在地面上人體的某一部位觸到某相火線而發生的觸電現象。在低壓供電系統中發生單相觸電,人體所承受的電壓幾乎就是電源的相電壓220V。
3.3 兩相觸電
兩相觸電是指人體同時接觸設備或線路中的兩相導體而發生的觸電現象。若人體觸及一相火線、一相零線,人體承受的電壓為220V;若人體觸及兩根火線,則人體承受的電壓為線電壓380V。兩相觸電對人體的危害更大。
3.4 間接接觸觸電
間接接觸觸電是指人體觸及正常情況下不帶電的設備外殼或金屬構架,而因故障意外帶電發生的觸電現象。也稱非正常狀态下的觸電現象。
跨步電壓觸電也屬于間接接觸觸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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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電電流分類
(1)感知電流:能夠引起人們感覺的最小電流。感知電流值因人而異。總體上成年男子感知電流平均值約為1mА,而成年女子約為0.7mА;
(2)擺脫電流:人能忍受并能自動擺脫電源的通過人體的最大電流。平均值為10mА;
(3)安全電流:使人不發生心室顫動的最大人體電流。在一般的場合可以取30mА為安全電流,即認為30mА是人體可以忍受而又無緻命危險的最大電流;而在高危場合應取10mА為安全電流;在水中或者在高空應選5mА為安全電流;
(4)緻命(室顫)電流:在較短的時間内危及生命的最小電流。當通過人體的電流強度超過50mА,時間超過1s就可能發生心室顫動和呼吸停止,即:“假死”現象(正常情況下成人的心率平均值為75次/分鐘,當發生心室顫動時心率将達1000次/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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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觸電壓與跨步電壓防觸電措施
(1)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的大小與接地電流的大小、土壤電阻率、設備的接地電阻和人體位置等因素有關;
(2)當人體誤入電流入地點地面電位區域時,應兩腳并攏或單腿跳躍,離開電位分布區8-10米以外;
(3)當人穿靴鞋時,人體受到的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将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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