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江浙滬皖四個地區的人社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印發《長三角地區勞務派遣合規用工指引》的通知》
在職稱評審中,勞務派遣人員也可以按照規定申報相應職稱,但需要額外提供一些材料,比如:實際工作單位的工作證明、三方協議、第三方人力資源公司的人力資源資質證書等等
但這不是今天的重點,今天的重點主要在上面發的通知
咱今天一起來看看什麼是勞務派遣,什麼是勞務外包,兩者都有什麼區别
1. 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是指企業(勞務派遣單位)以經營方式将招用的勞動者派遣至用工單位,由用工單位直接對勞動者的勞動過程進行管理的一種用工形式。
主要特征:由勞務派遣單位招用勞動者,并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用工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但與被派遣勞動者不建立勞動關系,不直接簽訂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過程受用工單位的指揮管理。
2. 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是指用人單位(發包單位)将業務發包給承包單位,由承包單位自行安排人員按照用人單位(發包單位)要求完成相應的業務或工作内容的用工形式。
主要特征: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基于外包合同形成民事上的契約關系;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約定将發包單位一定工作交付給承包單位完成,由發包單位支付承包單位一定的費用;承包單位與所雇用的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并對勞動者進行管理和支配;發包單位不能直接管理與支配承包單位的勞動者。
勞務派遣與勞務外包的主要區别:
1.主體方面
經營勞務派遣業務需要一定的資質,應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後方可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在勞務外包關系中,外包的項目不涉及國家規定的特許内容,無需辦理行政許可,沒有特别的資質要求。
2.崗位要求方面
勞務派遣用工隻能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崗位上實施
勞務外包對崗位沒有特殊限定和要求。
3.法律關系方面
勞務派遣涉及三方關系,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合同關系,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的實際用工關系
勞務外包涉及兩方關系,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的合同關系,承包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關系。
4.支配與管理方面
用工單位直接對被派遣勞動者日常勞動進行指揮管理,被派遣勞動者受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
勞務外包的發包單位不參與對勞動者指揮管理,由承包單位直接對勞動者進行指揮管理。
5.工作成果衡量标準方面
在勞務派遣中,用工單位根據勞務派遣單位派遣的勞動者數量、工作内容和時間等與被派遣勞動者直接相關的要素,向勞務派遣單位支付服務費;
在勞務外包關系中,發包單位根據外包業務的完成情況向承包單位支付外包費用,與承包單位使用的勞動者數量、工作時間等沒有直接關系。
6.法律适用方面
勞務派遣主要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
勞務外包主要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以上内容來自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勞動關系 關于印發《長三角地區勞務派遣合規用工指引》的通知
,